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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大代表把脉侵吞惠农资金现象完善管理堵塞村级财务管理漏洞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23日08:03
  本报记者郭宏鹏黄辉本报实习生范传贵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惠农政策,每年都要投入大量支农资金。然而,面对越来越多的支农、惠农政策,一些基层干部却打起补助款的主意,采取截留、冒领等方式争吃这块“唐僧肉”。2月11日,《法制日报》视点版刊发《侵吞惠农资金案频发曝补贴发放漏洞》一文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不久前召开的江西省“两会”上,江西省8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要求加强对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等惠农资金监管力度的建议》,呼吁加强监管力度,严防国家惠农资金被“硕鼠”侵吞。

  江西省人大代表刘逢春等人认为,近几年来,国务院出台了很多支农、惠农的好政策。但基层村级组织在贯彻落实这些政策时,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或多或少地出现了村干部趁机“抽血”的现象,虚套、截留各项惠农资金,以致引发涉农信访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国务院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损害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从目前司法部门查处的案件和线索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刘逢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一是个别基层干部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较为严重。村集体代领各项补贴资金、擅自以粮食直补资金抵扣农户所欠集资款等情况广泛存在。一些部门集体截留、挤占、挪用农户粮食直补资金和其他各类补贴资金,个别部门干部甚至利用职权进行侵吞、私分。

  “二是农户一卡通的管理比较混乱。村集体利用帮农户管理一卡通的便利,随意扣押农户的一卡通,并任意申领、使用农户一卡通里的补贴资金。”刘逢春说,高达十多项的惠农补贴资金,反而成为部分干部侵吞、挪用的“小金库”。三是对国家各类补贴资金的申报、领取,操作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国家粮食直补资金、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块资金的申领过程中,村委会和村小组任意虚增粮食种植面积,甚至将已退耕还林且已领取退耕还林补助的土地,作为粮食种植面积重复申报,骗取和套取国家的粮食直补资金等惠农、支农补贴资金,然后予以侵吞和私分。

  刘逢春认为,第四个方面的问题在于,基层政府部门对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管。根据《江西省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种植面积核实细则》的规定,水稻种植面积的核实汇总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业、财政、统计3个部门对各村委会上报的水稻面积,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汇总数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各村委会上报的水稻种植面积,未超过该村历年来的总计面积,财政部门就予以认可。农技站、农经站根本就从未参与过水稻种植面积的核实,因而让个别干部钻了空子,虚报水稻种植面积以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

  针对上述现象和存在的问题,刘逢春等人大代表建议,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堵塞村级财务管理中漏洞。

  “目前,江西省还没有一部专门管理村级财务的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以致县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以及纪检部门接到举报后欲查处时,无法可依。”刘逢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因为村级干部不是国家干部,只有等到村干部侵吞的数额巨大、性质严重时,司法机关才会介入,以侵占罪论处。因此,应该在坚持村务公开的基础上,加大乡镇农经站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和指导,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

  “此外,要完善对一卡通账户的监督机制。”刘逢春说,在整合一卡通账户与粮食补贴信息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示制、查询制和告知制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粮食补贴的交叉专项检查。加强乡镇农经站和财政所对村委会保管的一卡通账户的监督,对确有必要由村干部代管的一卡通账户,由乡镇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监督各项农补资金去向。

  刘逢春告诉记者,在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的同时,还要严格国家关于各项补贴资金的申报和领取规定。“首先要加大国家相关补贴资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推行在各自然村张榜公示各农户水稻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杜绝虚报水稻种植面积,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其次在补贴的发放上,进一步健全补贴资金的财务公开、村级公示、档案管理等制度;再次就是对一卡通的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的工作纪律,杜绝随意抵扣税费、代领、挤占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

  追踪反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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