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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市”到“政策婚”

来源:青年时报
2011年02月24日01:39

  从“政策市”到“政策婚”

  朱述古

  “京15条”规定,未能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在北京购房。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这条住房市场调控政策也抬高了相亲门槛。在中山公园相亲会及一些婚恋网站中,部分女性择偶条件加“五年纳税证明”。(2月23日《法制晚报》)

  “五年纳税证明”的实质,无非是外地人在北京购房的资格。人不是蜗牛,不能背着房子来到这个世界。应该理解那些希望对方有购房资格的女士,她们不是势利,而是现实。对于她们的选择,“爱情才是婚姻的基础”之类的道学式劝导是苍白无力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居然调控到了两性交往领域,这或许为制度设计者始料未及。但一项公共政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具备扩散作用,却需要引起注意。这种扩散表现在,某项政策的初衷在于对一方面进行纠偏,却在另一方面引发新的偏差。公共政策的“跷跷板效应”以及由此给公众生活带来的影响,理当为制度设计者所正视。

  对于北京房市的“限外令”,我非常赞成翟春阳的观点,“不过是要通过你缴税、缴保险的情形,来了解你在这个城市生活、工作了多久,来判断你买房是为了投资还是为了居住”(2月23日《青年时报》)。道理确实如此。一个从未在北京工作过的购房者,很可能是用于投资获利,而单纯为获利购房无疑是高房价的背后推手。而一个在北京暂住的外地人需要购房,即便时下没有五年纳税证明,如果一心想通过努力工作融入这座城市,五年时间也不算太长。但是,爱情不能等得太久,婚姻不能煎熬得太久,仅仅因为没有购房资格就被心仪的姑娘打入另册,这种滋味恐怕会比买不上房子更难受。

  “政策婚”重出江湖告诉我们,公共政策的制定,不仅应该考虑到政策所指领域的公平公正,还应该顾及对其他领域的影响。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如果某一阶层、某一地域、某一领域仍然享有计划体制时期享有的的特权,市场体制下的公共政策应该有意识的弱化,而不是固化。具体到“限外令”而言,作为抑制外地投资者购房助推高房价的动机本身不难理解,但“限外令”产生的基础,是北京户口比其他地方的户口享有更多的特权。改革开放三十多年,这种畸形的发展格局一直没能改变,这才是比房价和“政策婚”更值得忧心的问题。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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