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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着力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2月28日15:56
  中广网哈尔滨2月28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衣晓峰、董宇翔)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黑龙江省今年将拿出2010年度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省财政配套资金共计679.8万元用于全省3500余名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力争培训出一批信得过的社区卫生服务骨干队伍。

  黑龙江省卫生厅近日下发《2010年度中央补助黑龙江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此次中央补助项目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项目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城市社区卫生人员项目培训,不得挪作其他用途,不足部分,各市(行署)卫生局需协调当地财政部门配套解决,省卫生厅、财政厅将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培训期间学员缺勤率超过20%以上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考核。

  《方案》强调,各地卫生部门要结合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将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时间启动2010年度社区卫生人员项目培训工作,组织制定项目具体培训教学计划。各市(行署)卫生局,省森工、农垦总局卫生局和省直相关医疗单位要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全科医生岗位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作,2011年8月底前完成全科医师骨干临床科室轮转和社区实践培训工作。各地要严格遵照卫生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大纲中的有关规定和本地社区卫生工作的需求,遴选项目培训对象,培训对象须是在当地政府规划内,承担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注册护士。

  《方案》明确,按照卫生部的规定,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必须采取脱产、半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在教学形式上,可以采用理论讲授、小组案例讨论、临床和社区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培训师资不足的市(行署),理论培训也可以采用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视频教学课件,但临床技能和社区实践必须安排在市(行署)级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培训基地进行,在教学管理上,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保证培训时数,做好学员考勤工作。学员缺勤率超过20%以上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考核。在师资选择上,要遴选一批热爱全科医学事业、有基层工作经验、在临床和护理学科中有一定造诣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通过必要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后充实到全科医学师资队伍,特别要加强临床培训基地、社区实践培训基地带教师资队伍建设。学员培训结束后,要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卫生部监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据了解,此次参加培训的学员为全省13个市(行署)、省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省森工、农垦系统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合计3500余人,培训项目分为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作者:杨沼畔 衣晓峰 董宇翔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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