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3日消息(记者肖志涛)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和《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其中重要一项就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对此,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教授丁芸认为,这是国家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从民生出发,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免征额过去800,调整到1600,再到2000,随着现在收入水平提高了,包括物价上涨等一些因素,还有老百姓购房等一些实际支出的不断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进行一定的调整,是非常有必要的。”丁芸说。
丁芸认为,调整的力度大小、幅度高低并不是简单的决策,需要参考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会很多:“具体调整方案大家说法不太一样。有些人期望值比较高。我觉得还是要客观的,根据我们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我们目前的收入水平来确定。”
会议还提出,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丁芸认为这个调整很有必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是九级税率,500元以下百分之五,500到2000百分之十,这九级相对来讲累进级距比较密,我们可以拉大一下它的级距,另外个体工商业户和承包经营收入一直是按年计征的,按年所得计算是五级税率。我觉得随着个体工商业户发展、还有包括承包经营收入的不断增加,这个也可以使级距放缓。”
丁芸同时认为,个人所得税只是调整经济和居民收入差距的手段之一,不能把解决问题的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税收上,还要综合考虑,科学谋划。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提出,力争到2015年,把包括重庆市31个区县和四川省15个市在内的成渝经济区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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