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央频繁调控楼市 > 调控楼市消息

重庆银监局发禁令约束房贷 不得强行搭售基金等

来源:橙网-重庆时报
2011年03月08日04:22

  本报讯(记者 谭春剑)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加紧,银行单方“毁约”的消息不绝于耳。遇到这些情况在重庆对此市民该怎么办?

  昨日,重庆银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目前出现的房贷纠纷立下四条禁令,表示,若银行与客户就贷款优惠利率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认真执行,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

  “四条禁令”防房贷纠纷

  重庆银监局的禁令包括:一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审慎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于新办理的房贷业务一律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得任意突破;二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三是严格履行放贷和沟通,对房贷新规出台前已受理的贷款,如果已就贷款优惠屡屡的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并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照合同或承诺书条款执行。四、在办理个人放贷业务时,不得强行搭售基金、理财等产品,坚决制止乱收费。

  房贷合同生效与否是关键

  重庆银监局官员表示,目前国家房贷政策日趋严厉,银行的房贷政策可能与市民的心理预期有较大的出入,提醒市民在办理的房贷时最好保持合理的心理预期。

  对于出现的“银行提高房贷利率”一事,重庆银监局官员认为,合同是否生效是关键。

  他表示,若银行与客户就贷款优惠利率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认真执行,否则银行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

  对于传言“银行还将提高存量房贷利率”时,重庆银监局表示存量房是否提高也要坚持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上没有约束条款,那么我们鼓励银行与客户进行协商”。

  重庆银监局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后,还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批,并不是100%的能通过。比如市民在向银行申请办理房贷按揭时,个人的申请资料可能达不到银行的相关贷款要求,银行有权拒贷或不受理该业务。

  该官员同时指出“在合同生效前,银行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和商榷”。

  银行违规要受罚

  对于以银行强行搭售基金、理财产品,甚至乱收费的情况,重庆银监局同时表态,对于款帮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当记者问道有哪些处罚措施时,重庆银监局表示,具体措施将涉及停止商业银行房贷业务、整改、罚款等。

  重庆银监局还提醒市民,市民在向银行申请办理房贷按揭时,个人的申请资料可能达不到银行的相关贷款要求,银行有权拒贷或不受理该业务。

  在此情况下,市民应理性对待,也可到其他银行办理按揭业务。

(责任编辑:UN019)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