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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渎职侵权犯罪工作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3月09日19:48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隋笑飞、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作部署动员讲话。

  会议强调,专项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八个方面的案件:

  ——重点查办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渎职犯罪;

  ——社会保障和涉农领域危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富民惠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土地复耕和整理、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渎职犯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盗伐滥伐林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违法强制征用土地、违法强制拆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

  ——违法批准和放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放任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渎职犯罪,以及放任强迫劳动、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渎职犯罪;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传染病防治失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徇私舞弊、失职等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和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渎职侵权犯罪。

  会议要求,要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达到五个方面目标,即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典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一步增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进一步提升;使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状况明显改变;形成一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调研报告和预防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预防渎职侵权的制度建设;推进渎职侵权检察队伍建设,使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U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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