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于呐洋
“在新形势下司法机关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为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的主力军。”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恒勤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司法机关既要清污排障,又要保驾护航。司法机关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平衡者,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担负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王恒勤说,“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极其复杂,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央决策和“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为经济社会发展清污排障、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要认真履行职责惩治刑事罪犯,打击各种危害国家、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惩恶扬善。同时要通过行使审判和检察职能,化解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平衡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王恒勤说,司法机关既要公正严格执法,又要廉洁文明执法。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司法机关作为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履职尽责,又要管好自身,既要公正严格执法,又要廉洁文明执法。司法机关必须严守司法公正的底线,将公正严格执法作为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正确行使司法权,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同时要大力加强司法队伍自身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大对司法人员的社会监督力度,推行“阳光执法”,增强诉讼、审判等司法过程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司法队伍。
王恒勤特别提到,要发挥传统优势,推进管理创新。“要不断探索新时期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司法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好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和管理创新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王恒勤说,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的推广工作,促进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此外,还要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仲裁机构、行政调处机构、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非诉纠纷解决主体的联系,建立业务指导、协调、对接、监督等机制,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宏大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纠纷解决和矛盾化解的主导作用,在现行法律的框架范围内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成为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力军。”王恒勤表示。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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