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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复婚遭拒刀砍前妻和两女 仅小女生还(图)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1年03月18日03:10
 昨日,长沙中院第一审判庭,邓思忠在庭上受审。
昨日,长沙中院第一审判庭,邓思忠在庭上受审。

  本报长沙讯 9岁的小芬(化名)有这样一个愿望:“周末,妈妈和姐姐带着我去玩”。但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这个简单的愿望再也实现不了了。更令小芬难以接受的是,造成这一变故的元凶,竟是自己的父亲——邓思忠。去年6月26日,因复婚遭拒,邓思忠将手中的刀挥向了自己的前妻和两个女儿,造成两人死亡,一人重伤。昨日,长沙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上午9时许,长沙中院第一审判庭,旁听席上坐满湖南大学学生。当邓思忠被带上法庭时,他扫视了一眼旁听席,高昂着头,站上了被告席。

  邓思忠,42岁,住星沙。“2010年6月26日,邓思忠持刀窜至灰埠小区刘某租住房,进门后邓思忠便用钉子将房门钉死,在刘某以及大女儿婷婷(化名)上前阻止时,邓思忠用携带的刀疯狂砍向刘某及婷婷、小芬的头部、肩部等处……”

  从起诉书得知,邓思忠与被害人刘某离婚后,多次向刘某提出复婚,但遭拒绝,遂产生与刘某和两个女儿同归于尽的念头。案发当日,邓思忠拨打刘某电话,要求复婚,但再次遭到拒绝。于是,他带着半米长的砍刀去找刘某。检察官说,邓思忠砍倒妻子和两个女儿后,拿着刀割破左腕部动脉自杀未果。

  事发后,刘某和婷婷因抢救无效死亡,小芬脱离生命危险,但是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你爱她,为什么还要杀她?”检察官问。“这是家事,人都死了,家也没了,还问什么。”邓思忠回答说。

  检察官出示几项证据,证明邓思忠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邓思忠也表示没有异议,但对以这种方式结束妻子和女儿的生命,表示不后悔。

  “我想死。”邓思忠说,他愿意死后将全身器官捐献出来,希望能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由于案件重大,将择日宣判。记者全欣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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