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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海口客房价上涨不得超过基准价10%

来源:南海网
2011年03月24日08:18

  本报海口3月23日讯(记者程娇)今年“五一”期间,海口市辖区内所有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将实行限价措施,各类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价的10%。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的。

  据悉,此次价格干预时间为今年5月1日至5月3日,“五一”假期结束限价措施将自动解除。干预方式和幅度采用选取基准价和限定涨幅相结合的方式,以今年3月1日旅游饭店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价的10%。

  省物价部门要求,海口各类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必须实行明码实价,各类旅游饭店一律采用标价牌(表)方式如实标示各类客房销售价格,价格调整要及时变更标价,实际结算价与标价一致。星级(或相当于星级)旅游饭店应在规定的涨价幅度内制定“五一”期间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于今年4月22日前向海口市物价局备案。

  根据规定,“五一”期间,游客消费涉及的游览参观点、餐饮、购物、出租车、各类停车场经营者,节日期间的收费要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为游客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据悉,我省物价部门将加强包括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在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并于“五一”期间开展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的专项检查。对违反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不执行政府限价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严处。消费者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可以拨打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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