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养老人员死亡事件调查
【核心提示】
李淑香今年89岁。3月27日,在瓦房店市殡仪馆,她的遗体被火化。前一天的清晨,她死在了养老院内。在火化手续上,儿子王世成写下了“因病正常死亡”的字样。
一切似乎归于平静。然而,在老太生前,她所拍摄的一张脑部CT片,现在却引发了一场风波。报告怀疑,老人脑血管出现了意外。
顺此脉络调查,王世成认定:母亲意外摔倒后,院方未及时通知家属贻误治疗,导致母亲病情加重身亡。他甚至怀疑,从始至终,院方隐瞒了真相。
不过,院方却矢口否认。尽管,双方都不愿成为风波中的主角。但是,王世成表示,“我必须为死去的母亲讨个说法。”
谁“动”了她的脑血管?
李淑香是瓦房店市交流岛乡人。此前几年,她一直跟随儿子王世成生活。后来,王世成的老伴罹患心脏病,照顾老人有些力不从心。没法子,今年2月22日,王世成把母亲送到了瓦房店市老年人公寓生活。
根据养老院要求,李淑香入院时,应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对于李淑香的身体情况,王世成描述说:“母亲虽然已经年近9旬,但每顿能吃两小碗饭。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不错,从来没有啥大毛病。”不过,在养老院相关负责人的记忆中,老人被送到养老院时,“身体很不好,患有糖尿病一类的疾病。”
无论老人身体状况如何,老人最终还是住进了养老院。当时,院方、李淑香和王世成三方签订了入住协议书。协议中写明,院方为老人安排的护理级别是“一级护理”。
在王世成印象中,大约在3月9日左右,他还曾经到养老院看望母亲。“那时,母亲身体各方面都不错。”按照王世成的设想,在“一级护理”下,母亲可以在此颐养天年,直到终老。
不过,事情发展却出乎王世成预料。王世成说,3月25日,他接到养老院保健医生电话,“老人身体可能出现了问题。”当天午后,他赶到养老院,发现母亲说话时“嘴不太利索”。王世成告诉记者,当时保健医生对他说:“老太太突然不爱吃饭了。昨天中午(3月24日),老太太只吃了一个饺子。”王世成说,医生建议,家属尽快带着李淑香到医院检查。
当天下午,王世成带着母亲来到瓦房店市中医院,拍摄了脑部CT片。扫描检查报告单显示,李淑香有脑出血迹象。报告单怀疑,李淑香的脑血管可能出现意外。
89岁老太养老院内离世
显而易见,李淑香脑血管出现意外,无外乎两种原因:第一,突然疾病导致脑血管破损;第二,脑部受到外力作用后,血管发生意外。
王世成说,当时,中医院医生曾经三次询问他:“老人是否曾经摔倒过?”按照王世成说法,在当时他以为,“老人年岁大了,很可能是罹患了某种脑血管疾病。”因而,他并未向养老院深入了解情况。
医生为李淑香提供了两种治疗方案:第一,立即开刀手术治疗。但考虑到老太年岁已高,李淑香有可能“下不来手术台”;第二,保守治疗,即:送回养老院,通过药物治疗缓解病情。
经过和老伴协商,王世成决定,采用保守疗法。而后,李淑香被送回了养老院。王世成说,按计划,准备在第二天让母亲正式接受保守治疗。王世成的女儿王雪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三四点钟,她还亲眼看到,奶奶李淑香吃了几口国光苹果。
万万没有料到,就在第二天清早,王世成接到院方电话称,“老人已经没有呼吸了。”王世成看了看表,时间是3月26日8时10分,“院方给出的死亡时间是当日7时50分。”
忍住悲痛,亲属为李淑香料理了后事。3月27日,李淑香的遗体在瓦房店市殡仪馆接受了火化。王世成说,在火化手续上,在填写死亡原因时,他写下了“因病正常死亡”的字样。当时,该手续已经提交至殡仪馆。
养老院里的送医风波
老人已经入土为安,一切似乎已经归于平静。养老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当时,老人家属还特意向养老院致谢,感谢养老院对老人的悉心照料。
然而,“谢谢”的声音消失未久,李淑香生前所拍摄的CT片却引出了一场风波。听到老人突然离世的消息,远在山东的亲属认为,“事情有些蹊跷,不会那么简单。”
此刻,王世成和王雪猛然想起,“半个月前,老人身体还好好的。要说发病,也得有个征兆。咋会突然就脑出血了呢?”王世成说,养老院保健医生出具的死亡理由是:“脑出血肿导致死亡。”
从某种程度上,保健医生的结论印证了CT片的扫描结果。但在老人家属看来,如果从另外的角度看,医生结论定性含糊不清。“问题的关键在于:老人突发脑出血,到底是出于何种原因?”
王雪说,她曾经找到养老院一位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当天不当班因此不清楚”。不过,在父女俩调查过程中,却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按照王雪说法,当时一位知情人主动找到她,表示自己是事情的目击者。“知情人表示,他曾经亲眼看到,老人曾经在养老院内摔倒。”王雪说,根据知情人提供的信息,事情发生的时间,应该在3月21日左右。
事实上,即便知情人说法属实,也无法直接证明这次摔倒和老人死亡之间存在必要关联。不过,王世成却表示:母亲摔伤几天后,院方才通知家属让其就医。“这意味着,养老院没有尽到协议中规定的义务。”王世成认为,母亲突发脑出血,极有可能是摔伤头部所致,“老人摔倒后,如果院方把母亲及时送医,事情的结果就不会变得如此糟糕。母亲病情加重,与治疗被贻误有关。”
根据三方签订的养老协议约定:王世成对李淑香的身体健康和享受服务的情况有知情权;如果出现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养老院应及时通知家属,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
院方向家属隐瞒真相?
如果父亲女调查结果成立,那么显而易见,养老院已经违约了。根据协议规定,养老院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对此,养老院有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王世海父女俩的说法毫无依据,李淑香突发脑出血离世不假,但属于因病自然死亡。“李淑香突然发病后,院方已经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并帮助病人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有关负责人说,养老院已经尽到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因此,李淑香老人的离世,院方没有任何责任。对于上述说法,负责人表示有相关备案可以证明。
不过,在王世成看来,院方从始至终都在隐瞒事实真相。“如果不是另有亲属提出质疑,险些被蒙蔽住了。”王世成说,母亲离世后他回想起,送母就医时,母亲曾经对他说,“我卡(摔倒)了。”
王雪说,她手头已经留存了知情人谈话时的录音。现在,王世成提出两个诉求:第一,养老院要为自己的行为向死者及家属赔礼道歉;第二,适当的经济赔偿。“如果实在不行,就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想证明自己没有隐瞒真相,养老院具有举证责任。”在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看来,如果养老院没有尽到及时救治老人、通知家属的义务,那么院方则应给予适当经济赔偿。
“托管养老”存法律空白
事实上,随着我国老龄化倾向逐渐显现,把父母送养老院养老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王金海律师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相关纠纷案例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但我国对养老院和送养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法律意义上形成了空白区。目前,多数纠纷只能由养老机构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老人的年龄、精神状况和是否患有老年性疾病,双方协议一些条款进行约束,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容易引发纠纷。
“在以往案例中,有老人确实是在养老院自然死亡,但家属却不依不饶,影响到养老院的经营秩序。同时,也有老人在面对权益侵害时,由于精力、智力下降或是取证难等因素,导致维权难的情况出现。例如:有护工欺骗老人,把存款‘忽悠’走了,然后溜之大吉。”王金海说,在涉及到具体维权事务时,由于没有直接法律规定可以借鉴和约束,导致一些不法人员趁机兴风作浪。对此,王金海律师呼吁,为了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有关部门应考虑加快立法进度,出台相应有效措施。(应受访者请求,死者及家属为化名)
本报BD报道组 记者 满文飞 曲桂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