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松黄洁原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常林峰因被控谋杀妻子并放火焚尸破坏现场,被一审法院判处死缓。但是,常林峰却坚持主张自己没有杀妻焚尸,并提起上诉。两天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认定不清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2010年5月,原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峰经一审法院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常林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常林峰说他并没有犯罪。北京市高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