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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个税法修正案:最快下半年可以实施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21日00:08

  中新网4月21日电 (财经频道 郑祥琥) 20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作说明时表示,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同时税率结构的级次级距也有调整。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20日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这次改革主要目的是减税,新修订的个税法按照程序最快下半年可以实施。

  刘尚希表示,这次改革主要目的是减税,受益的人群是小范围的工薪所得2000元以上的人口。而按照统计,80%的人是月薪2000元以下的,所以这次减税的受益人应该说是小范围的。例如大部分农民工工资都在2000以下,他们就几乎不受益,受益的主要还是城市居民。

  谈及此次税级由九级调为七级。刘尚希表示,这样的做法也是为了更好的减税,虽然少交的税并不多。另外要注意在现行的税法中,8万到10万是适应40%的税率。这次取消40%这一级边际税率,8万到10万也变成了45%的税率。相当于45%的边际税率适应范围由10万调低到了8万。对这部分人来说,实际上是加税。

  刘尚希指出,要注意的是这次调高免征额、调整税率级次级距,是整体个税改革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未来还需要考虑的是对非劳动所得征税,如对股票红利、利息等等。这是未来要多探讨的。

  谈及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使用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作为起征点调整的参考标准。刘尚希表示,这是因为以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来作参考,比较稳定,不会有太大的波动。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说也比较便利,这也是相当于考虑了物价变动的因素。

  刘尚希同时表示,新修订的个税法按照程序最快下半年可以实施。当记者问及“下次调节的时间”,刘尚希表示,这个目前没有时间表,也不太可能有,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很难提前预知。(中新网财经频道)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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