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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五一前停收燃油附加费 由于乘客不认账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4月25日05:04

  本报讯 (记者李冀珩)4月22日,中山市物价和交通部门开始允许全市出租车向乘客收取每次1~2元的燃油附加费,可是几天之后,附加费就被“叫停”。主要原因是发生了:“乘客不认账和收费里程界定不明确”的问题。

  为了避免纠纷,中山市交通局决定将附加费整合到出租车计价器统一收取,“打表是多少就是多少,司机不用费力算,乘客也能一目了然。”中山市交通局负责人表示,“燃油费入表”工作将在五一前完成,“在此之前出租车司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燃油附加费用。”

  附加费收起来“有点烦”

  记者了解到,为了缓解不断上涨的油价压力,中山市物价部门从4月22日开始,允许中山市出租车按车次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2元。具体操作方式为:“出租车起表2公里内的每车次1元,超过2公里的每车次2元。”

  可是看起来不错的收费方式,却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问题。“很多乘客说没有听说过收费的规定,拒绝付钱,还有乘客认为我们算的里程数不对,不愿意给两块钱。”一位出租车司机向记者抱怨。

  记者了解到,规定没有明确和计价方式复杂让司机和乘客都不太满意,市民张小姐告诉记者,“很多出租车上都没有明确写明收费标准,有的司机自己都说不清楚要收多少钱,我们当然不愿意付钱。”

  五一前并入计价器收取

  “我们已经收到了不少市民和出租车司机的投诉,目前的收费方式确实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中山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避免进一步的纠纷,中山市交通局将通过调整计价器的方式,将燃油附加费计入出租车计价器统一收取。

  “该收多少钱由计价器说了算,司机不用费力算,乘客也能一目了然。”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调整是为了让政策更好的“落到实处”。他同时表示,按照原来的计划,中山市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最终也是要并入计价器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山市交通部门已经开始操作“燃油费入表”工作,并且承诺在五一前完成所有调整。对此,有出租车司机表示:“希望五一节前能顺利完成调整。”

  调整前停收取附加费

  同时,中山市交通局明确表示,在计价器完成调整前,全市所有出租车都将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对于可能出现的有的出租汽车要加收1至2元附加费,有的则不收的情况,交通局负责人表示:“如果有出租车司机继续加收燃油附加费,乘客可以拒绝付款。”

  对于交通局的规定,中山市民普遍表示欢迎,市民张小姐告诉记者:“我对于收费没有意见,只要收费透明合理就行了。”

  而有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燃油附加费计入计价器是好事,但是多收的钱其实很难缓解油价上涨带来的压力,“每次多收一两块钱其实我们的压力还是很大,现在除了油价,物价也是涨得飞快,这么一点附加费其实也是作用不大。”

  作者:李冀珩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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