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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理应比照行政机关进行财务公开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16日11:33

  【作者】廖保平(资深评论人)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据新华社报道,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费支出情况,中央各部门要公开2010年“三公”经费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并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比照中央财政做法。

  在包括“三公”消费在内的财政公开由中央向地方纵深铺开之时,一个疑问随之而来:为什么不可以由政府机关向国有企业纵深铺开?从理论与现实来看,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从理论上讲,尽管国有企业的性质跟政府部门不同,它是市场主体,是经营性单位,但它的国有身份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属于全民所有,就像政府钱袋子里的钱都是纳税人上缴的一样,两者有一定共性,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必须要让它的行为向国民,或许还有股民,以及政府负责,它的预算与支出同样应该纳入到监管透明的渠道中来。

  我们知道,政财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有企业资产及其收益的全民所有性,决定了其财务也负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责任,要其上缴利润就是这个意思。而要确保其财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首先要账目清楚,公开透明,赚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明明白白,经得起审计和监督。否则,各个环节的财务“漏水”“渗水”“节水”“挤水”乱象就会丛生。

  从现实来看,国有企业财务确实乱象不少,比如中石化前不久曝出天价酒事件;而近日曝出国家电网下属某省电力公司集资建别墅,以及干部配高档车当自驾车的事……层出不穷、令人诧舌的国有企业奢侈消费,触痛了社会的敏感神经,撕裂了社会的心理,已经成为民众无法承受之刺激,激起人们的愤怒情绪,连带地对政府颇有微词。

  可是,另一面,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不断叫穷,抱怨成本上升,要求产品涨价,而且每次都能达到要求,石油、电力等价格节节攀升。问题是,当人们目睹这些国有企业的奢侈消费后,是相信其成本压力太大,真的内部无法消化呢,还是相信涨价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工资福利和“三公”消费?这些国有企业自己打自己耳光的事情做了不是一件两件,民众还有理由相信它的叫穷吗?

  造成目前一些国有企业一边哭穷,甚至要国家补贴,一边滋润风光的原因,就在于其账本仍然被视为“国家机密”,听任垄断国有企业自说自话,不能进入公众的视野,不让接受公众的监督。而为了涨价的需要所进行的公开,也是“公开的人们不想看,想看的却不公开”,让监督形同虚设。

  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不能再让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垄断企业成为信息公开的盲点了,既然国有企业的财务与政府的财政都具有共公性,都为全民所有,国有企业理应比照行政机关进行财务公开,至少在“三公”消费上要完全公开。这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基本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之所在。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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