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到2012年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昨天(5月17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着重介绍相关情况。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上海特色、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市医改领导小组自2009年起围绕本市医改重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比较系统的医改调研。
医改方案起草形成后,还于今年3月16日至22日在中国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来信578封、建议和意见805条。从建议和意见的内容来看,有关医疗保障、医疗联合体、方便患者配药、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占了2/3。此次正式公布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尽可能吸收了市民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并再次书面征求了19个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
本市医改《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突出惠民为本,把群众得到实惠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突出预防为主,突出能力提升,突出制度支撑,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要求,对本市到2020年的医药卫生体制中长期发展目标进行了系统设计,即上海医改需要完善和健全的“四梁八柱”;同时明确提出了2011年-2012年的十项近期重点工作,其中包括提高各区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逐年增加居民享受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别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每个郊区县都至少拥有一所三级综合医院,探索建立由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的“家庭医生制度”,今年先在10个区开展试点,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常住居民建立统一标准的电子健康档案,加快浦东国际医学园、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等现代医疗服务业建设,以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
下一步全市将召开医改工作推进大会,同时加快出台70多个医改配套文件,建立对医改进展情况的监测评价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以切实稳步推进上海医改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让老百姓从中真正受惠得益。(记者 陈青)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