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网友方洪因转发一则讽刺当地官员的微博而被判劳教一年。
媒体人杨海鹏在微博中表示要前往重庆自首,因为“方姓网友的帖子,系我原创,他改编,他因此被劳教,而不处罚原创者、转帖者,确属不公。本人在此,申请与方网友同罚”。
杨的微博被多人转发,并形成了一次小规模的微博行为艺术:
@王小山:敦请重庆警方劳教 @连岳 //@连岳:敦请重庆警方劳教 @宋石男 //@宋石男:敦请重庆警方劳教 @袁复生 //@袁复生:敦请重庆警方劳教 @张之俭 //@张之俭:敦请重庆警方劳教 @谭伯牛//@谭伯牛:敦请重庆警方劳教 @杨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