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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案27日二审 刘恒:个税与CPI挂钩更合理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6月27日17:07
  中广网北京6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今天上午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初稿当中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不变,同时将超额累进税率当中的第一级税率由5%下降到3%。

  面对相当多的民意诉求,“个税起征点”为何仍然不见涨?二审为何只对超额累进税率第一级做出小幅调整?针对这些问题,《央广财经观察》特别对话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的副院长刘桓,来看看他的分析和评论。

  主持人:个税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所以今天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的二审也非常吸引大家的关注,很多人都看到个税起征点仍然维持初稿当中的三千元不变时,觉得跟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差得太远了。这也是我们想请您分析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二审稿没有上调个税起征点?

  刘桓:在一审之前,我曾经发表过我个人的看法,实际上个人所得税税负高低最主要因素并不是起征点的高点,起征点只是规定多少钱以内不纳税,多少钱以上纳税。核心的问题还是在于税负的结构应该怎么调整,比如税率结构,还有扣除标准等等。

  在我们中国,这次税法的主要核心目标是要让百姓降税,那么降税如果意味依靠起征点的话,会造成很大的麻烦。比如,三千块钱在很多网友看来是比较低的,我也认为偏低,如果我作为个人来说我也希望这个起征点很高。但如果从全国立法的角度去看的话,在一些边缘的小城市、小地方,这个三千块钱的起征点已经是比一般的职工工资要高了,所以我们中国的问题在于经济城市二元化结构,西部跟沿海地区差别很大,所以会使得起征点有多高都不合适。

  如果起征点过高,一些边缘地方觉得没税可征了,而较高收入的人比如五千或者八千不纳税的话,大家会认为不公平;如果过低的话比如二千三千,沿海地区的居民确实感觉到问题比较多。

  我的看法是,起征点应该由国家规定统一政策,允许各地方有一个幅度,这个幅度是能够解决我们说的沿海地区和落后地区差异的办法。如果我们不改变全国统一规定这个做法的话,那么三千点的幅度余地确实不是很大。

  主持人:另外我们还看到今天的二审稿,对草案的初稿进行了一些微调,比如说把超额累进税率当中的第一级税率由5%下降到了3%,您觉得这样的一种微调会对个人税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刘桓:这次微调结果会使得广大的低收入者纳税负担进一步降低。现在我们假定起征点是三千,然后一个人挣4500块钱,抛去3000,1500在过去5%的话纳税就75块钱,现在如果变成3%的话,那么他纳税就45块钱,相差30块钱。所以诸多收入在4500以下的居民税收会因此降低20至30块钱不等,收入更高的人降低的幅度就越大一点。

  在中国,根据我们目前的测算,工资薪金收入在3000-4500的部分大约能占到我们全部工薪阶层的是40%50%,这一部分收入人群的税负下降,这是我们二审微调当中最直接的结果。

  主持人:但是这个最直接的结果很多人还不是特别的满意。因为他们说如果按照二审稿测算,确实像您说的每个月可以少交30块钱的个税,可是与物价上涨的速度相比,微乎其微,对于这个观点您怎么看呢?

  刘桓:很赞成这个观点,在物价上涨前确实显得有点微不足道。因此,我的第二个建议就是,个人所得税在目前国家经济走势还不是很稳定、物价波动也比较厉害的情况之下,应当实行指数化,也就是说让扣除标准和CPI指数挂钩。假定说2011年我们的CPI指数是5%,那么第二年,2012年我们个人工资薪金扣除部分就从三千块钱提到3150块钱。这样挂钩以后,恐怕网友们所提的问题,因为物价上涨造成的损失就可以通过税收起征点的扣除增加部分来补偿。我想这个做法应该是可以考虑。

  主持人:这也是未来看起来可考虑的方法。

  刘桓:我在一审当中就发现很多的人大代表,还有很多网友都提出这个指数化的问题,我觉得这个提法应该是一个进步。

  主持人:再来看看网友接下来的观点,按照二审的结果,有网友说今后月收入四千到五千块钱的人还是纳税的主体,是这样吗?

  刘桓:至少在目前为止是这样,当然这跟物价水平有关系。如果我们国家物价水平保持基本的稳定,比如每年涨3%、4%,那么工资涨的幅度确实也不是很大,这个时段或者这个期间的纳税应该是工资薪金部分为主体。但是我相信,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发展,收入更高的人会越来越多,以后的问题还要再进一步讨论。所以,目前个税改革只是拉开序幕,在整个“十二五”时期我们的改革还很长远,所以大家不能够指望一次改革就能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

  主持人:没错。正像我们很多人说的,这次的个税二审跟他们的心理差距比较大,但是您刚才也说到了,因为出发点不一样,所以视角不太一样,所以接下来想请您从比较宏观的出发点来给我们解释一下,尽管这次没有和大家的期待非常的相符,但是这次整个个税法的调整,它的二审对于我们整个国家的税收来讲意义何在?

  刘桓:首先,“十二五”政府提出的税改目标是要实现结构性的减税,建构性减税的意思就是说税收负担总体要有下降,但是会有升有降,降的部分就是个人所得税。当然公众可能提出,目前个税降的幅度还不太满意,这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税收降幅没有多大,第一就是取决于我们百姓的感受和诉求,第二也取决于我们国家目前财政收入的总体情况。大家要注意到这样一个现实,2011年我们国家财政预算的总支出是10万亿,而财政收入是9万亿,缺口也就是所谓的赤字是1万亿,赤字这么大怎么去弥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目前,公众对于公共财政的支出的诉求是很高的,目前公共财政的负担部分也很大,比如说像教育、卫生、养老等等,大家都有很高的要求。那钱从拿来,还是要从纳税人身上抽出来,花到纳税人身上去。当然,百姓进一步说,这个钱应该更加的公开透明,这个我完全赞成。我们国家目前在预算改革方面也迈出了一些步伐,大家对于收入的增长和支出的增长之间的矛盾应该给予理解。所以我们说好事不能一次做完,改革也不能一步就位。

  主持人:通过不断的改革来真正的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最后再请您来给我们做一个简单的判断,这次个税法草案的二审和民意还会有一些差距,这次的结果会不会是一个定论?

  刘桓:如果要我判断这些事情的话,我认为目前个税改革是有弹性的余地的。比如说刚才我们谈到的CPI指数和很多标准挂钩,这件事我认为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所以我也希望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能够充分注意到这一点。
(责任编辑:UN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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