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审计署网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保基金会本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3880.8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614.35万元;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508.6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372.1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社保基金会本级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3880.8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2010年度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09.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75.64万元。上述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社保基金会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不断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社保基金会未按要求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全年实际用于政府采购支出的项目资金有1229.71万元。
2.2010年度,社保基金会在“办公用房租及物业费”等项目中列支不属于项目范围的支出64.10万元;在“邮电费”等科目中列支10.6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购书(物)卡等发给单位职工。
3.2010年,社保基金会未经批准,将挂账的2008年度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支出104.74万元计入当年经费支出。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社保基金会将部分公费医疗经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56.34万元、少计支出2.20万元。
2.截至2010年底,社保基金会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将2008年至2010年收到的旧车处置收入48.60万元上缴财政。
3.2010年1月,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了投资咨询顾问公司,涉及咨询费用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70.70万元)。
4.2010年,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设置并通过“应付工资”等会计科目核算职工工资等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扩大经费开支范围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调整资金挂账、少计收入和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要求及时上缴;对采购支出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规定;对工资等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设置相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专项经费开支范围,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社保基金会在审计前进行了自查。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工资等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按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2.社保基金会2010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