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审计署网站
人民日报社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人民日报社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民日报社本级和所属环球时报社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日报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预算组成。人民日报社财务收支按事业单位企业化形式管理。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日报社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预算资金使用基本符合效益性要求,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人民日报社将财政专项资金收支80万元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按规定确认补助收入和支出。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人民日报社在为所属江苏分社和辽宁分社购置办公楼时,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2.截至2010年底,人民日报社将 2006年取得的投资收益1000万元、所属单位2009年撤销后的收入1364.16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确认收入。
3.社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在多个会计科目核算,部分地方记者站将基本建设挂在往来账核算,还有5个建设项目的待摊投资共计6956.56万元未分项目核算。
4.2009年至2010年,人民日报社超出规定标准,多支付广告代理费1985.22万元,其中2010年872.31万元。
5.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于2010年6月并入人民网,截至 2010年8月底,人民网仍将应支付网络中心的“资源占用费”等2433.11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予以冲销。
6.2009年至2010年,所属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海外版以办公用品等名义,分别将470.25万元、47.30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等;人民日报海外版和网络中心分别有11.14万元和16.66万元的支出报销程序和审核不规范。
7.1999年6月至7月,所属环球时报社以采编费名义取得现金40万元账外存放,用于人民日报社国际部职工困难补助。至审计时,账户本息余额共计40.91万元。
8.2009年和2010年,所属环球时报社使用现金支付订阅《环球时报》奖励1489.10万元;未将现金收入155.21万元存入银行,而是直接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办公费用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财政专项补助未确认收入和支出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购置办公楼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并尽快制定本系统京外单位办公业务用房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对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按规定确认收入;对多支付广告代理费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代理费;对所属单位多列成本费用、账外存放资金、现金使用和报销程序及审核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追回账外存放的资金并纳入单位账簿核算,严格审核报销程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日报社应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日报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日报社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少计收入问题,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完整确认收入;对购置办公楼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正在补办相关手续;对违规发放福利、相关支出报销程序和审核不规范等问题,已核实了真实业务,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责成下属单位规范报销审核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对多列成本费用、账外存放资金等问题,人民日报社及相关所属单位分别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