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审计署网站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审计署对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以下简称政协办公厅)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政协办公厅本级和所属服务开发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政协办公厅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政协办公厅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较为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积极规范和监督预算执行,建立健全了内部制度,加强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0年底,政协办公厅本级历年基本建设资金净结余1578.28万元长期挂账,未按规定比例上缴中央财政。
2.2010年,政协办公厅未报财政部批准,从“机关本级电力增容”基建项目结余中列支92.59万元,用于文物修缮工程建设。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0年底,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历史资料库建设等7个于1998年至2010年获得批复的基建项目尚未完工,其中4个未开工;全国政协办公楼维修改造等5个基建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全国政协常委会议厅和分组会议楼会议扩音系统改造项目已完工验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截至2010年底,政协办公厅收取的以前年度职工经济适用房出售款尚有3342.64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3.截至2010年底,政协办公厅本级从基建账户向所属人民政协报社出借资金1620万元尚未收回,其中:420万元是1999年出借的,1200万元是2000年出借的。
4. 所属机关服务局将政协办公厅机关食堂收支、场租费和租车费收入等分别在下属处室单独设账核算,未纳入该局统一账簿。截至2010年底,机关食堂资产158.70万元、负债204.55万元;场租费和租费收入余额777.8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66.9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及时上缴基建净结余资金问题,要求及时将净结余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对未经批准动用基建结余资金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对基建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组织验收或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加快基建进度,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对未及时上缴以前年度职工经济适用房售房款问题,要求将售房款及时上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未及时收回出借资金问题,要求及时收回余款,今后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对所属机关服务局未按规定将食堂收支、场租费等纳入该局统一账簿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局及时将有关收支纳入统一账簿,并在相关报表中反映。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政协办公厅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基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建程序,保障基建项目顺利进行,切实发挥项目和资金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协办公厅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政协办公厅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