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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直投业务纳入常规监管 准设立直投基金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7月08日18:59
  中广网北京7月8日消息(记者赵巍)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证监会今天(8日)发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对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严禁券商投行人员违规从事直投业务。明确直投基金的投资者限于机构投资者,单支基金投资者数量不超过50个。

  目前,共有34加证券公司设立了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合计216亿元。有1家直投子公司设立了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机构投资者资金开展直投业务。另外有6家直投子公司投资管理了7只产业投资基金。

  按照《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证券公司的直投业务纳入常规监管的具体安排如下:

  控制投资风险方面。要实现法人隔离。要求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直投业务,防止直投业务风险向证券公司传导。在投资规模上,要求证券公司对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以及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

  在防范利益冲突方面,要求人员独立。直投子公司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部专职,不得在证券公司兼职,严禁证券公司投行人员从事直投业务。要求直投子公司对投资项目独立判断,禁止证券公司违规干预直投子公司的投资决策。要求证券公司与直投子公司之间建立信息隔离机制,证券公司自己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者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直投子公司以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再对涉及到的企业进行投资。

  在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允许直投子公司设立直投基金,但应当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的类型必须是有较强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的数量在50人以内。并且,直投基金限于通过私募方式寻找投资者,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活着变相公开方式寻找投资者。但是要求资产托管。直投基金资产应当委托独立的商业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托管。四十基金不得负债经营。五是直投基金业务的运作情况纳入证券公司的常规报告体系。

  作者:赵巍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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