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19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全文如下:
一、“三公经费”预算范围。
纳入国家民委财政补助预算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民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局、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局、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民族文化宫、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国民族博物馆和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等6所高等院校。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口径
2010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通过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年初财政部调减后的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三、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和2011年预算情况
上述17个预算单位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为3775.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36.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1826.6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2.52万元。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65.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9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1724.05万元,公务接待费1450.84万元。
(责任编辑:UN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