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刘先生通过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地产)寻找房源,但最终通过另一家中介与房主进行了交易。为此,链家地产将刘先生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其支付服务费2万元。
链家地产称,今年4月28日,公司业务员带刘先生到西城区新街口外看房,同日双方签署《看房确认书》,确认刘先生委托该中介公司提供此房屋的带看及购买居间服务。但次月,刘先生通过另一家公司与房主达成房屋买卖交易。
链家地产认为,依据其和刘先生签订的《看房确认书》约定,双方自协议签署后一年内,如刘先生及其近亲属或与其同行的看房人等关联人,自行与房主达成房屋购买交易,或实际使用了这套房子,刘先生应按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2.5%支付服务费用。链家地产据此向刘先生诉讨居间服务费2万元。
刘先生的代理人称,原房主有两套房子出售,链家地产带刘先生看了其中一套。刘先生通过其他中介看了另外一套房子,且中介费相对较低,便选择通过那家中介完成了交易。代理人还表示,《看房确认书》中的条款是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依法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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