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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节日问题食品按高限处罚 重点监管旅游食品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袁国礼
2011年10月04日01:31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昨天,市食品办联合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对节日期间的北京市场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表示,节日期间如果发现销售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的,将一律按高限处罚。

  昨天,市食品办联合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首先对京深海鲜市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销售大闸蟹商户的进货台账以及索票索证情况,现场未发现违规出售阳澄湖大闸蟹的商户。据了解,此前,丰台工商分局已经严令市场商户,不得销售阳澄湖大闸蟹,而且派出执法人员驻场监管。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天坛公园附近的食杂店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天坛公园南门外路西的这两家小食杂店里,都对外摆放着一箱箱的老北京瓷罐蜂蜜酸奶,每瓶售价3元。执法人员查看瓷罐酸奶外包装,发现上面显示的保存条件为0℃-4℃冷藏,但食品店只是将少部分酸奶放在冰柜,大多数酸奶未按要求冷藏保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改正,要求将酸奶放进冰柜。店主称,由于是早上刚送来的商品,还没来得及摆放。

  当天,执法人员还对北京西站、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的超市等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火车站、超市等节日客流量较大地区的食品销售情况,未发现问题。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节日期间,市工商局将以烤鸭、果脯、蜜饯、休闲食品、酒类等节日旅游食品作为监管重点,并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一律按照高限处罚。

  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节日期间,购物时要理性对待商家的各类促销、优惠活动等,细读活动条件,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在选购食品时,要认清QS认证标志,注意食品标注上的生产日期、食用有效期和注意事项,以防买到过期和变质食品。十一期间,12315、96315都有人员值班受理消费投诉,受理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半。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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