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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伴郎闹婚时猥亵伴娘 犯强制猥亵罪分别获刑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陶然 阮锦平 陈晓东 李伟新
2011年10月11日11:32

  笔者前日获悉,江门市新会区6名伴郎在闹婚时猥亵伴娘,被法院依法以强制猥亵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期。

  据介绍,今年2月12日,叶×全等人与新郎一帮好友组成了近30人的“伴郎团”,随同新郎叶×宝到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住宅迎娶新娘。一行人一路上前呼后拥,谈到将如何应对伴娘时也各出馊主意。叶×宝感到这帮伴郎可能会做些出格的事,忙打电话嘱咐伴娘到时好好保护自己。伴娘得知之后,虽感不妙,但也以为他们不会太出格。

  不料,数十名伴郎随新郎进房后,伴郎叶×全、叶×培、叶×球、叶×良、叶×胜、冯×堂就借人多热闹之际趁机在伴娘身上乱摸,而且越闹越过分。甚至当3名伴娘躲进厕所后,还有伴郎把厕所门拆了,冲进去强行摸胸。更有人试图拉起伴娘的衣服进一步非礼。有几个伴娘躲进新娘房间里顶住房门,可是她们的力气显然太小,没能顶住伴郎的进攻,整个房间一片女孩子的哭叫声。其中一名伴娘表示,当时尽管有新娘的家人在场,却无人出面阻止。甚至有人事后安慰伴娘称,“乡下规矩是这样的”。

  婚礼结束后,虽然新郎、新娘出面道歉,但几位伴娘还是在家人的支持下报了案。新会区公安分局通过调查取证,迅速锁定了叶×全等6名犯罪嫌疑人。事发后还有人在网上发帖细述事件始末,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新会区妇联还为其中一名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由于案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新会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选派业务骨干承办此案。在细致核查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叶×全等6人猥亵妇女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新会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叶×全、叶×培、叶×球、叶×良、叶×胜、冯×堂采取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叶×全、叶×培、叶×球、叶×良、叶×胜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时能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冯×堂在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在一审判决前能如实供述,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叶×全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判处叶×培、叶×球、叶×良、叶×胜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冯×堂有期徒刑八个月。 (陶然、阮锦平、陈晓东、李伟新)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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