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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被救的千余只狗安家成都(组图)

来源:四川在线
2011年10月17日08:04
自贡被救的千余只狗安家成都 专家:爱心值得肯定但不能走极端
自贡被救的千余只狗安家成都 专家:爱心值得肯定但不能走极端


   志愿者与收狗站老板达成协议,支付8万余元

  拦车救狗事件经过

  10月11日前后

  网友 “暗访”收狗站,号召志愿者救狗

  10月14日

  19时许:一志愿者驾车拦住运狗货车

  当晚:200余名志愿者赶到现场支援

  10月15日

  16时许:贡井区工商局、畜牧局到现场协调

  18时许:狗站老板赶来与志愿者协商

  21时许:志愿者现场为狗募捐

  10月16日

  3时30分:志愿者与狗站老板达成协议

  6时:志愿者将1000余只狗装车运往成都

  14时许:1000余只狗被分两处安置

  “退一万步说,截下的狗车里真有来路不明的狗,那些爱狗者强行拦截运狗车也是违法的私刑,这正如你强行闯入他人的家里,发现里面有来路不明的物品,也不能证明你的闯入合法。又如你“正义”地私自打死小偷也是犯罪。作家连岳

  事件进展

  昨日凌晨3时30分,在自贡当地社区的协调下,拦截运狗车的志愿者乔伟等人与收狗站老板唐大国达成协议,“以人道方式”支付唐83600元。唐表示,收狗成本超过12万元,自己此次“基本上要全部赔光”。当天下午,1000余只狗被志愿者运到成都安置。

  对于此次拦车救狗行动,有律师认为,我国尚未对狗类保护有相关立法;志愿者有侵犯商贩合法权益之嫌。动物保护组织人士则认为,志愿者此举是出于无奈,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保障。

  志愿者投票 与狗站老板达成协议

  按照协议,志愿者向收狗站老板唐大国支付83600元,其中包括“购犬资本”60000元,狗笼费用23600元。爱之家与启明各承担一半。“协议签订前,我们志愿者内部意见还是有分歧的。”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行政部主管乔伟表示,一部分志愿者认为贩狗行为可耻,坚决不愿意付钱;另一部分人认为,困在笼内的狗已危在旦夕,需要尽早运往成都救治。“我们内部进行了一次投票,超过一半的志愿者同意签署协议。”乔伟说,他个人也不愿意支付费用,但目前最重要的是救狗。

  昨日6时,志愿者将1000余只狗装上货车,并护送货车驶往成都。

  1000余只狗 在成都分两处安置

  昨日14时许,大部分狗被安置在成都爱之家,另有300余只则安置在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

  在启明腾出的狗室中,志愿者们正忙着为狗消毒、分类。乔伟说,当务之急是进行公母分类并隔离重病狗,下一步则是彻底治疗和消毒,在狗恢复健康后则为其拍照、记录档案。

  乔伟介绍,由于长时间挤压,很多狗已出现脱水情况;这些狗大都不健康,有些还出现了犬瘟的症状。“我们现在给狗喂的是淡盐水和葡萄糖。要救狗,还需要大量的专业消毒药水拜氨气、测试犬瘟犬细小的试纸板、头孢等抗生素、清热的药品冲剂以及大量的葡萄糖。”

  乔伟坦言,“我们既然救了它们,就会让它们好好活下去,哪怕是去借钱。”志愿者希望有爱心人士为狗捐款;等狗恢复健康后,希望好心市民来收养。目前,已有一名叫王思文的志愿者捐出了5万元。

  收狗站老板:“基本上要全部赔光”

  协议签完后,收狗站老板唐大国和妻子坐在狗站的角落里,看着忙碌抬狗的志愿者们,低头不语。

  在天府早报记者的询问下,唐大国说,狗被志愿者拉走后,即便能拿到8万余元的“收狗费用”,但也基本上要全部赔光。“收狗花了12万多,现在狗不能拉去广西,肯定要赔违约金。”唐大国说,这8万多元基本上也只够付这次违约金。唐大国的妻子抹着眼泪说,那也只能同意签,没办法,“不签的话连这几万块钱都没有。”

  协议条款称“唐大国本人承诺以后不再经营贩卖屠宰犬”。对此,唐大国说:“别说狗了,我们羊也不会再收了。”唐大国夫妇还在供一个孩子上初中,停掉做了十几年的收狗生意后,他暂时还没想好下一步作何打算,“先把违约金赔了再说吧。”

  各方观点

  狗救了,但也可能违法了

  有网友认为志愿者行为涉嫌强迫交易,侵犯商家合法权益

  社会学者:爱心值得肯定但不能走极端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

  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禁止人们贩狗、吃狗,我国不少民族,包括汉族,都有吃狗肉的习俗,完全禁止人们吃狗肉,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可行的。

  志愿者的爱心行动值得肯定,但是不能走极端,否则就有作秀的嫌疑。从自贡救回的狗大部分是中华田园犬,这种流浪犬已在城乡泛滥,其中不乏带有狂犬病毒的病犬,咬伤人的情况也屡有发生,不是每只狗都必须受到保护。

  根据现有法律,狗站商人并没有违法现象。小动物保护组织觉得目前法律不完善,首先应想到的是申请立法,或者争取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任何一种行为都必须有法可依,保护动物也是一样。

  律师:暴力拦车救狗涉嫌侵犯商家权益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

  志愿者拦车的举动,虽说是爱心行动,但方式是暴力的。我国目前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无宠物、家畜类动物的相关立法。狗属于家畜类,严格来讲算是公民的私有财产。

  运狗人需具备《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合格证》等齐全的手续,才能进行远程贩卖。如果收狗站老板的证件、手续都正规合法,有政府的相关批文,那么他是有权对这一车狗进行买卖处理的。志愿者的行为有侵犯商贩合法权益之嫌。

  对动物权利的保护在欧洲是近几十年刚刚兴起的,但在国内兴起才几年时间,我国还不具备为小动物立法的条件和国情。

  动保人士:志愿者行为实属无奈

  亚洲动物基金中国猫狗福利部负责人邓轶丹

  若狗贩子可以证明狗的来源合法,实属收购,那或许算是私有。但狗贩子并未能出具任何证明。

  经大量走访、调查,很多收狗商是通过偷盗等非法途径取得的狗,其中很多是品种狗或有项圈的狗,大多都不是正规渠道收购。

  志愿者们的此次行动,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无奈。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保障,大家不知道能怎样用更好的方法去保护狗。

  虽然很多声音认为国内关于小动物立法一事前景堪忧,但任何事物的推进都有一定的过程,不能因为“堪忧”就不去推进了。

  动保基金会将继续推进对公众的教育,促进大家对动物保护意识的培养,没有买卖才会没有杀戮。

  网友声音 保护动物是好事“强迫交易”就错了

  昨日,志愿者陆续发布微博,报道进展。与今年4月15日京哈高速拦车救狗事件一样,此事在受到不少网友赞扬同时,也引起不小争议。

  作家连岳:退一万步说,截下的狗车里真有来路不明的狗,那些爱狗者强行拦截运狗车也是违法的私刑,这正如你强行闯入他人的家里,发现里面有来路不明的物品,也不能证明你的闯入合法。又如你“正义”地私自打死小偷也是犯罪。

  @尚且无名:如果狗贩的经营手续齐全,没有违法行为,成都那些所谓的爱狗志愿者就涉嫌触犯了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狗贩应该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荒川围脖:“坚决不赔收狗商”,这就从强迫交易罪上升为抢劫罪了。

  @梦遗唐朝:爱护动物是好事,但被拦车救狗的人恶心了。
(责任编辑:UN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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