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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害他人安全可强制住院

来源:新华网
2011年10月24日17:57
  精神卫生法草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害他人安全可强制其住院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吕诺、胡浩)24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强调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同时提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害他人安全可强制其住院。

  草案规定,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是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或者不住院不利于其治疗的;二是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草案规定,对第一种情形,经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同意,医疗机构可以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实施住院治疗。对第二种情形,患者或者其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经复诊、鉴定仍需要住院治疗的,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应当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不同意实施住院治疗,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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