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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言人谈APEC会议:取得各方都能接受成果

2011年11月14日17: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檀香山11月14日消息 (记者 刘乐) 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1月13日在美国夏威夷召开,中国代表团发言人马朝旭向媒体介绍了中方对会议成果的评价。

  他说,本次领导人会议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已、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不确定性上升、全球性挑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主要讨论了亚太经济增长、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扩大贸易、促进绿色增长、加强规制合作和规制衔接性、能源安全等问题。发表了《檀香山宣言迈向紧密联系的区域经济》及四个附件,分别涉及创新政策、中小企业、环境产品和服务、规制合作等。各成员共同努力,平等协商,推动会议取得了务实、平衡的丰富成果,体现了亚太经合组织协商一致的原则。

  胡锦涛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转变发展方式 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讲话,提出全面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亚太地区绿色增长合作、加强经济结构改革和规制合作等主张。会议取得以下成果:

  第一,关于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扩大贸易。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促进有效、非歧视和市场导向的创新政策的声明》、《亚太经合组织关于下一代贸易投资问题加强中小企业参与全球生产链》等文件,在创新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形成诸多共识,并就承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达成一致。

  第二,关于促进绿色增长。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关于环境产品和服务贸易与投资的声明》,同意在2012年为制定一个对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有直接和积极贡献的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清单而开展工作,并强调考虑到各经济体经济状况,在不影响各经济体在世贸组织的立场的情况下,致力于在2015年底前将这些产品的实施税率降至5%或5%以下,

  第三,关于能源安全。会议同意将亚太经合组织地区总能源强度到2035年降低45%作为意向性目标,既体现了各成员致力于促进绿色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治意愿,也强调了各成员在经济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体现了自主自愿、非约束性和共同承担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第四,关于规制合作和规制衔接性。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关于加强实施良好规制实践》的文件,鼓励各成员在2013年前采取行动落实亚太经合组织良好规制实践有关原则,在确保规制制定内部协调、实施规制影响评估、开展公众咨询等方面开展工作。

  本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还在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增强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私营企业在亚太经合组织内发挥更大作用以及防灾减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马赵旭表示,虽然会前各成员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各方能够秉持亚太经合组织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精神,通过磋商,推动会议最终形成了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平衡、务实成果。

  马朝旭说,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各领域合作,中国国家主席参加了历届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中方近年来多次主办亚太经合组织重要会议,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主办亚太经合组织第五届人力资源部长级会议和亚太经合组织首届林业部长级会议,胡锦涛主席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在人力资源开发和林业合作方面提出重要建议,为推动本地区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增长作出重要贡献。中方愿与各成员共同努力,继续深入推动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程,为实现亚太和世界绿色增长、包容性和可持续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刘乐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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