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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在建大楼坍塌六人死亡续:死者获赔50万元

2011年11月25日03:27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汕尾在建大楼坍塌6人死亡”追踪

  施工单位与部分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楼房是否存在层层转包仍在调查

  新快报记者 林良田 实习生 陈慧敏

  汕尾一栋在建楼房导致现场工人6死7伤,当地政府初步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规范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详见本报连续报道)。至于该在建楼房是否存在层层分包的情况,汕尾市应急办一负责人表示,目前仍在调查之中,但其亦未透露施工单位究竟在哪个环节存在违反施工规范。昨日,新快报记者从一死者家属处获悉,施工单位已和家属签订协议书,施工单位以因公死亡的名义赔偿死者50万元,至于伤者的赔偿,施工单位也表示“会让家属满意”。

  赔偿“会让家属满意”

  昨日,新快报记者联系上一死者张拾梅的弟弟张先生,张先生表示,家属已与施工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书,协议书大致内容为“张拾梅因公死亡获赔50万元”,对于赔偿的数额,张先生称“说不上满意,但也决定接受”。获赔的50万元,家属商量之后决定给张拾梅的妻子和孩子分一半,张先生与父亲等人分一半。

  但也有部分死者家属未与施工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书,死者陈然国因哥哥未能及时赶到汕尾,因此暂时未与施工单位谈及具体的赔偿事宜。

  对于伤者赔偿的部分,多名伤者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昨日上午,施工单位的多名工作人员已来到医院慰问伤情及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医药费不用担心,双方也谈及了赔偿问题,虽然最终的赔偿方案仍未确定,但陈章雍的老婆王大姐欣慰地告诉新快报记者:“他们(施工单位)说赔偿会让我们满意。”目前,7名伤者的病情稳定。

  调查是否有层层分包

  事故发生后,汕尾市委、市政府紧急成立八个事故工作组,开展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汕尾“11·22”塌楼事件的事故快报。虽然初步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规范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该工程是否存在层层分包还是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根据大多伤者的表述,他们并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属于临时聘用人员。对此,汕尾市应急办一名负责人表示,这方面的情况还在调查之中,施工单位具体在什么环节存在违反施工规范的情况,需要建设部门得出结论上报相关部门后公布。

  后续报道

  坍塌楼房拆除难度大

  一名现场的工作人员表示,楼房坍塌后,部分倒塌的横梁及柱子与楼板形成三角形状态,且支架极其不稳定,部分建筑甚至已悬在楼体外,一旦拆除坍塌部分,随时可能发生二次坍塌事故,目前仍未确定如何拆除坍塌大楼,需要等专家组鉴定后才可实施拆除方案。

  这名工作人员分析,拆除方案大致有两个:一是工人进入楼内,切割已倒塌部分与主楼体之间的钢筋,但工人随时可能被不固定的倒塌部分掩埋;二是工人使用升降机等设备在楼体外进行拆除,但拆除过程可能会导致坍塌部分整体从高处坠落,此时在外施工的工人及设备均有可能因为距离较近遭到掩埋。总而言之,拆除坍塌部分难度相当大,因此只能等专家的意见。

(责任编辑:U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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