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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私收垃圾清理费 商户拒交钱垃圾被撒门口

2011年12月01日11:00
来源:南海网 作者:吴湟帅

  南海网海口12月1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吴湟帅)11月30日,海口的陈女士向南海网记者反映称,自己是海甸岛海虹路一家餐饮店的经营者,每个月都向环卫部门交了生活垃圾处理费,但是负责清扫该处的环卫人员还要另外收钱,令她十分不解。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也了解从今年7月1日开始海口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是采取“水消费系数法”按照每吨水收取0.37元,利用供水收费平台纳入水费系统一并收缴。陈女士称,但是自己不明白为何负责海虹路清扫的一男环卫工作人员还要让她每个月缴纳60元的垃圾清理费。陈女士说,由于自己觉得这个收费不合理,加上对方让其缴费时也不能开具相关的收费票据,所以自今年8月份起对方来催缴60元清理费时,她都拒绝了。她称,从8月份至今,自己经常准备将店里垃圾转运到环卫垃圾车,却迟迟不见人来清理。

  “直到前两天下午,我餐饮店里的员工把垃圾清理出来准备往路边的环卫垃圾车上倒时,被负责海虹路清理的另外一名女环卫工制止,开始不让倒垃圾,后来又将我们倒的垃圾抛撒在我们店门口。”

  陈女士表示,自己对该环卫工的行为感到不解。她称,自己也询问过附近几个小区和商店,有几家表示缴纳过“清理费”。

  针对此事,南海网记者向海口市美兰区环保大队的一黄姓负责人了解情况。黄先生表示,自从今年7月1日开始,海口市采取居民水费与生活垃圾清理费捆绑收缴以来,环卫部门对路边商铺、餐馆等个体私营户已经取消了以往“门前卫生费”的收费方式,一律采用“水消费系数法”收缴,并不再额外另收取其他费用。陈女士遭遇的这种收费是不合理的,应属该环卫工的个人行为,会尽快调查解决此问题。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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