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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被逼登报向老师道歉续:当事教师被解聘

2011年12月14日11:34
来源:新商报

  对老师出言不逊就必须登报道歉?这件事发生在大连一名小学生身上。13日,因为学生一句不恭之言而令学生登报向其道歉的大连市一小学老师,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处以扣除全年校内津贴、依据规定解除合同的处理。

  据当地媒体报道,大连市一名小学生随口跟一个邻班同学说:“你们老师是彪子(大连方言,有傻子之意)。”被讽为“彪子”的梁老师恰恰听到了这句话,要求两周内孩子向其道歉并请家长到校。但孩子道歉了,请来家长却是两周之后,梁老师要求学生必须登报道歉。

  于是11日大连一家报纸上,出现了这样一条广告:“梁老师,我是×××,我在这里为我做的事向您道歉,我知道我伤害了您,请您一定要原谅我。”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13日见到媒体报道后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媒体报道符合。

  甘井子区教育局在此基础上做出了处理意见:对棋盘小学、该校校长及此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由相关责任方向当事学生及家长道歉;扣除梁老师全年校内津贴;依据《大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解除梁老师聘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同时表示,将以此事为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师德大讨论,加强对教师师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进行监督。

  据新华社大连12月13日电

  短评

  到底谁该道歉?

  孩子骂老师,当然应该道歉,但出自未成年人的骂仍然可以原谅;不能原谅的,则是被骂老师的处理方式——让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真名实姓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道歉,这不但不是一个教师应有的行为,也不应该是一个成年人的正常行为方式。

  这位老师的失当行为,已经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处理,但如果仅仅把板子打在这位老师一个人身上,也有避重就轻之嫌。目前教师队伍的准入标准在逐步提高,对教师的各种培养、训练也在逐步规范,但教师素质的提高并不仅仅体现在教学水平上,道德水平的提高比教学水平更为重要。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对此事的处理非常迅速,态度也很诚恳。但是,在这一事件中应该深刻反思的绝不仅仅局限于一地一校,真诚地希望各位老师、各级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以此事为鉴,狠抓师德,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这远比做出一个处分、向孩子道一句歉更重要。 文/新华社记者蔡拥军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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