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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施暴抢劫卖淫女 称最对不起是女友(图)

2011年12月26日15:26
来源:北京晚报
两年里两次逃脱追捕 最终在大山里的工地落网


  涉嫌强奸抢劫案的男青年佘某,案发后两年多的时间内,潜逃至山东、内蒙、湖南等地,躲藏在荒野深山里以干挖煤、搬运等苦工维生。

  今天记者从东城警方获悉,刑侦支队侦查员奔赴千里之外的大山,将佘某抓获归案。

  民警半夜弃车野山追逃

  今年11月的一天深夜,湖南某高速公路工地的工棚里,劳累了一天的工人们正在熟睡。23岁的佘某却辗转反侧,竖着耳朵仔细地听着外面的声音,就连野猫的叫声都让他感到心惊肉跳。

  大山内一片漆黑,寂静的半山腰上传来了马达声。三辆汽车关着大灯,在坎坷的山路上缓慢地行驶着。只听咣当一声,一辆汽车的底盘碰到了石头,油箱滴滴答答地往下漏油。“快到了,也不能开了,下车吧。”车里的民警说。

  距离工地还有数里地,几名民警把车停在路边,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手电筒,冒着寒风在没有公路的野山上攀爬。

  近1小时后,民警们终于爬到离工棚仅有10米远的地方。正失眠的佘某听见外面的动静,第一反应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衣服想往外冲。

  一开门,佘某竟和刚到门口的民警打了个照面。慌乱中佘某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后窗户。“后面也有人,这次你跑不了了!”民警一把抓住佘某的胳膊。

  入室施暴抢劫卖淫女

  佘某是一起暴力抢劫强奸案的在逃嫌疑人。尽管他才20来岁,正处青春年华,但整个人看上去灰头土脸,沧桑老成得像三十来岁。

  事情要追溯到2009年夏天,年仅19岁的佘某刚刚走出监狱的大门。他在16岁那年曾因伙同他人打砸商店,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出狱后在家里待了十几天后,佘某又按捺不住,频频会见狱中认识的两个狱友。几个人商量弄点钱花花,于是决定去抢劫卖淫女。佘某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卖淫女,并和对方联系见面。

  8月的一天,佘某闯入东城区和平里某居民楼对卖淫女施暴。随后,佘某的两名同伙踢开了房门,将女事主捆绑在椅子上,对其殴打并抢劫钱财。但他们在屋中并未找到现金,只好抢走了电脑及手机。

  佘某等人离开后,被捆在椅子上的女事主向外面高声呼救。听到事主叫喊,三人慌乱中掏出刀子,威逼出租车司机开车迅速逃离现场。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很快,佘某的两个同伙先后落网。但佘某却狡猾地逃脱了两次追捕。

  两年里两次逃脱抓捕

  2009年佘某同伙落网后,警方获悉佘某可能在通州一处出租房,随即安排警力在附近蹲守。佘某看到出租房附近有陌生人时,撒腿狂奔,一个箭步跃过了半米高的护栏,逃进附近一家医院。

  由于医院病人拥挤、地形复杂,佘某跑进医院后便消失在人群中。警方调集防暴队将医院包围,但并未搜索到佘某的踪迹。后经分析,佘某可能攀墙逃离了医院。

  2011年6月,“清网行动”开始后,东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将佘某列为重点追逃对象。警方经工作获悉,佘某可能藏在秦皇岛一农户家中。当地公安机关派人赶到佘某暂住地,正要进院,只听院内传来阵阵狗吠声。佘某警觉地发现有陌生人到访,爬到房顶上逃之夭夭。

  刑警队王队长参与了两年间对佘某的抓捕全程。“两年多来,我们一直都没有放弃,先后多次往返河北、内蒙古、湖南等地,行程总共数千公里……但佘某一直没有露面,直到最近半年才有消息。”

  “这次终于抓到佘某,我们感觉松了口气,两年多的心愿终于实现了,但心情也很复杂,这中间付出了太多的艰辛,就像运动员参加长跑比赛,冲刺那一刻时终于赢了,心情难以言说,但最终还是令人欣慰的。”

  王队长说,见到佘某的时候,大家都沉默不语。“一时半会想不出说什么,这两年他和我们都付出了很多。”王队长奉劝其他在逃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法网恢恢,终将有落网的一天”。

  忏悔:最对不起的是女友

  佘某的父母都是河北保定的农民。案发后,佘某辗转流窜于河北、内蒙古、湖南等地,多在工地、煤矿打工,靠搬运砖石等苦力活维持生计。

  在逃期间佘某的精神压力很大,落网后一直惦记自己的女友,称最对不起的人是女友和她的父母。在刑警队里,佘某流着泪向记者讲述了他作案及在逃期间的心路历程。

  “不懂法,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16岁犯的案子是因为一个朋友,借过他的钱,有天他对我说不用还钱了,你帮我出口气吧。我就去了,其他人都不认识,一起砸超市,后来判了两年。

  凭良心说,第一次我有心改过,出狱后一直在家呆着。朋友介绍我去物流公司当搬运工。但没干几天,一个同学叫我去找他,没想到他是搞传销的,我被骗进传销窝点。后来我想逃出来,被十几个人追赶,有人喊着说要打断我的腿,同学追上我后抱着我哭。后来我只好花钱逃出来了。

  回到北京后没地方住,很烦恼。狱中结识的李某(同案犯,后被判刑)找到我,给我安排住的地方。他经常给我灌输,后来就和他干了抢劫卖淫女的事。

  作案后我非常害怕,也想过自首,但自首能否得到宽大处理,我并不太相信。先逃到内蒙古投奔朋友,在工地打工,一天挣70元,挺苦的。我不怕苦,就想先挣点钱。

  后来认识了现在的女友。第一次见她,她掉着眼泪向我借钱,说她爸脚砸断了。虽然我做过坏事,但别人和我掏心窝子,我还是挺感动的。当时就喜欢上了她了,后来开始了交往。

  但我每天晚上都想,这样做肯定是害了她。就是没有勇气和她说,我只想有一天默默地离开她。我带她回她老家。一进她家门我就给她爸妈跪下了,哭着说第一我没带钱,我在山上搬石头,挣的钱不多,有时还不够回家的车费。第二说我和她合不来,父母也不同意。

  女友的父母把我扶起来,她妈说没钱也没关系,只要你们真心喜欢,钱可以以后再挣,哪怕一天挣十元二十元也行。

  我犹豫了,挺感动的,答应她妈要好好对她,不敢告诉他们我是在逃的,怕他们接受不了现实。她妈说过完年就领结婚证,我支吾着说要先回家拿户口本,没想到还没过年就被抓了。

  在逃期间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很痛苦。我很后悔,不是用眼泪就能解释的,我最大的错误就是连累了好多人。

  以前我对人际之间的事懂得太少,脑子很简单,别人说啥我都相信。因为很少有人关心我,人家对我好,我心里就很舒服,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总而言之,我非常后悔,跟这些朋友后来都断绝联系了。

  抓我之后,我内心反思了很久。我逃到山东、湖南打工,搬洋灰、沙子,又脏又累,挣的钱很少,也不敢花,过得非常简朴,买一条裤子也就花四五十元。这么苦累,我到底是为什么?

  在不知不觉中接二连三地犯错,我真的很后悔。希望每个人都看到我真心改过。”

  本报记者王蔷

  通讯员李振斌 文/摄J178

  作者:王蔷

  李振斌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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