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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向农民身边腐败“亮剑”

2012年01月07日10:11
来源:中国政府网
向农民身边的腐败“亮剑”

  我国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综述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 周英峰)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明确制度规定 加强教育管理

  2011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41个不准”。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通知,通过组织编发学习挂图和辅导读本、举办师资培训班、建立工作联系点等措施,迅速在全国掀起学习贯彻《规定》的热潮。

  各地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农村反腐倡廉教育。2011年,共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47.33万次。四川省全面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工程,着力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强、促进和谐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辽宁大连市召开全市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市委主要领导以廉洁履职为主题,与全市1500余名村干部“面对面”谈心。

  各地围绕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2011年,全国共对35.29万名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村民评议村干部236.95万人次。江西对1.58万名农村基层干部进行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查处违纪金额7774万元。江苏太仓市创新民主评议方式,面向农民群众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勤廉指数”测评,增强了监督效果。

  各地立足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创建便民服务载体。全国已建立乡镇便民服务机构3.99万个、村级便民代办点45.33万个。河南省深入开展“进农户问党风”活动,全省919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村联系农户4.5万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27万件。广西百色市在农村设立“农事村办”服务站,基本实现了“证照村里办、补贴村里领、小病村里医、矛盾村里调”。

  突出工作重点 加强“三资”管理

  针对一些地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底数不清、监管不力等问题,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抓住清产核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探索“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产权交易中心、构建网络监管平台等创新措施,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农业部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要求村级财务计划、各项收支、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8大类、44项内容必须进行公开。

  各地稳妥推进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权属,为管好用好“三资”打下坚实基础。2011年,全国共有42.72万个村清查农村集体“三资”243.85亿元。各地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代理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山西、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湖北等省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委托代理服务范围,全国已有43.06万个村实行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各地不断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方法。上海市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行市、区、乡镇、村四级联网,实现了“三资”网上公开、运行和监管。天津静海、江西新余、湖北宜昌、山东莒县等地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农村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处置等实行统一管理、公开交易。

  加强改革创新 完善村级监督

  2011年,各地围绕加强村级监督力量、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务监督机构建设,目前全国已有51.4万个村建立了村务监督机构。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河南、四川、宁夏等省(区)下发规范性文件,对村务监督机构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力提出要求。浙江对全省2.87万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了集中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提高了人员素质。

  各地积极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全国已有56.59万个村实行了“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办法。各地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全国有94%以上的县制定了村务公开目录,98%的村集体实行了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江苏省张家港市在农村建设“网上村委会”,将涉及村级重要事务和服务管理事项在互联网上全部公开,村民可以即时查询、实时监督。

  加大督查力度 维护农民权益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据统计,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各地在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查处问题1742个,涉及金额1.81亿元;在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中查处问题2865个,涉及金额2.25亿元。卫生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规范新农合基金的使用管理。

  针对一些地方违规乱占耕地、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据统计,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各地共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6554起,涉及土地7.14万亩;纠正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1.44万起,涉及土地10.99万亩。

  天津、江西、湖南、甘肃、青海等省(市)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纠正在农村教育、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河南省组织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7.97万人。

  各地不断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全国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85万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5.79万人;共受理涉农信访件19.33万件,办结17.33万件。广东省严厉打击村“两委”换届中“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有关信访举报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对近年来查处的1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作者:周英峰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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