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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推动控烟立法 将先研究相关预案

2012年01月11日02:04
来源:北京晨报
控烟依旧任重道远,需要立法工作者开阔思路,创新立法模式。晨报记者 李木易/摄
控烟依旧任重道远,需要立法工作者开阔思路,创新立法模式。晨报记者 李木易/摄

  被动吸入二手烟的市民支持控烟,烟民却觉得控烟限制了自由,《控烟条例》究竟何去何从?今后,对于这种关系群众利益,却又相对复杂、不宜立即进入立法程序的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将牵头组织项目组和课题组进行法规预案研究,为将来立法夯实工作基础。

  去年,《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条例》被列入法规预案研究项目。年底,一本本厚重的、凝结着专家智慧的研究报告证明,作为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的新亮点,法规预案研究工作已经结出累累果实。

  模式创新

  法规预案研究引入“学者智囊团”

  什么样的项目能纳入法规预案研究范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介绍说,预案研究项目是根据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愿和主张提出的,对于具备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但又较复杂、不宜立即进入立法程序的项目,由人大牵头组织项目组和课题组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发挥研究机构的智力优势,为将来立法夯实工作基础。

  去年北京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提交了制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不久,《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作为北京市首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被确定下来。人大常委会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利用其学术资源和智力资源,组织专家成立了项目课题组。明确控烟法律关系中各相关主体的责任边界,创新了控烟工作模式……在预案研究过程中,学者们的新思路新模式不断涌现。

  谈起法规预案研究的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作为项目课题组的一员,有着深刻的体会。“以前的立法体制中没有预案研究的环节,通常是由人大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起草工作。这次的预案研究是立法模式的创新,由专家、社会人士、代表进行法规预案的起草工作。预案研究是立法的准备工作,针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前期的研究,为将来的立法提供思路。”她表示,相关部门出于不同考虑在立法过程中会有一定取舍,预案研究更加客观中立,摆脱以往立法中的部门利益。专家、代表和社会人士相对中立,能尽量吸纳不同方面的意见,做全面考虑,并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参与预案研究。

  形势紧迫

  《控烟条例》成为首个研究项目

  近年来,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们对控烟的呼声愈发强烈。我国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意味着中国政府在国际上已经做出承诺。从建设“绿色北京”和“人文北京”的角度来说,控烟必然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这些无一不强调着北京控烟立法的迫切性。

  另一方面,控烟立法又面临着难以摆脱的“困境”。中国的烟酒文化盛行且根深蒂固,吸烟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交往的手段。政企合一的烟草专卖制度,使很多地方在税收上还依赖烟草。

  既有敏感度、又有紧迫性,《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成为北京市确定的首个立法法规预案研究项目并非巧合。

  思路巧妙

  保护非烟民免受二手烟的侵害

  车站、网吧、餐馆,烟雾缭绕、吞云吐雾的场面并不罕见。烟民的感觉是“我不过是抽了口烟而已”,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自由”已经影响到他人的权利。张引介绍称,此次课题研究的立法思路非常巧妙,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但更侧重于“保障不吸烟人的健康,防止二手烟危害”。“吸烟是你的自由,但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因为你吸烟,影响别人的健康,这是不允许的”。

  “我国人群中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数超过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1.8亿。”王敬波用鲜活的数字描述了烟民和非烟民微妙的关系,“控烟其实是两种权利的博弈,烟民享有吸烟的自由,不吸烟的人也有免受二手烟侵害的权利。我们强调要唤起不吸烟人群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意识,同时,通过限制烟民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保护非烟民的健康权利。控烟是两个群体互相尊重对方权利的问题,而非政府直接管理老百姓的行为。”

  群众参与

  经营者、非烟民共同“控烟”

  说起让非烟民参与“控烟”,王敬波对杭州的一例案子触动很深。“杭州刚开始大力宣传控烟时,一个烟民在电梯里抽烟,旁边的乘客劝阻他,结果酒醉的烟民将劝阻者打伤。后来,政府对劝阻者给予巨额奖励,对打人的烟民除了治安处罚外,还进行了罚款。”

  公众参与的力量不容小觑。“比如妈妈们都非常爱孩子,不会忍心让孩子遭受二手烟的困扰。因此我们建议调动社会志愿者、妇女、街道居委会共同参与督导活动中,对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进行检查、举报、投诉或规劝。”王敬波说,“以往大多强调的是政府单方面的控烟管理,此次我们要调动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控烟应该是社会共同治理的过程,我们也希望在法律中能赋予社会公众更多参与治理的权利。”

  张引表示,此次预案研究强调在政府主导下,采取社会公共治理模式,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这对于将来法规修订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同时,项目课题组还提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要负起责任。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如有人吸烟,应由经营管理者主动劝阻,如没有做好监督责任,将处罚经营管理者,使控烟监管与经营场所利益挂钩。“一些经营者担心不让顾客吸烟会影响生意。事实上,无烟餐馆因空气环境良好,营业状况甚至会更好。”

  以人为本

  社会给予烟民更多医疗帮助

  “在保护非烟民权利的同时,预案研究同样关注吸烟者的健康,为想少吸烟的烟民提供帮助,通过控烟降低烟民摄入烟草的数量,为想戒烟的烟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张引说。

  “我们考虑要兼顾不同人群的权利,对烟民来说,吸烟已经成为一种不良的生活习惯,从医学角度来说,甚至是一种带有依赖性的疾病。”王敬波表示,预案研究中提出要采取多种手段帮助烟民,维护烟民的健康。比如通过戒烟门诊和咨询普及医学知识,将烟民戒烟的费用纳入医保的范围内等。

  烟民的自我约束和节制同样重要,王敬波称,在不同城市开展调研的过程中,课题组发现,北京和上海实施控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重大的国际活动中,控烟的效果都非常好。比如北京奥运和上海世博会期间,社会公众带有很强的国家荣誉感,在控烟方面比较配合。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大型国际活动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公共场所实现全面控烟已经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维持重大活动中控烟效果,使之变成常态。

  亮点

  研究报告不会被搁浅

  法规预案研究为提升立法质量打下了基础,张引说,“法规预案研究形成的研究报告、法规草案和专家建议稿是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提出的,而不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而提出的。”

  据张引介绍,法规预案研究项目还成立了包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卫生局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内的项目工作组。“我们好比项目的甲方,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就像是乙方,但我们不光向乙方要一个结果,市人大常委会时刻关注着预案研究的过程和进展”。据悉,预案研究报告结题后并不会被搁浅,下一步将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待立法时机成熟后,适时纳入立法计划。晨报记者 张璐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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