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12年全国两会 > 2012年广东两会 > 2012年广东两会消息

广东两会1号建议:地沟油制造者要付出沉重代价

2012年01月13日10:18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朱小勇 吴瑕 魏徽徽 梁健敏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建议关注“地沟油”,代表建议加大惩处力度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吴瑕 魏徽徽 梁健敏) 今日,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将开幕。昨晚,本次会议的1号建议正式形成,据了解,1号建议关注的是“地沟油”。省人大代表邵军在提交的《关于治理“地沟油”问题的建议》中提出,环保部门对泔水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监控餐饮企业厨余和泔水去向。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地沟油制造者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乃至生命。

  问题:打击“地沟油”犯罪效果不理想

  邵军指出,为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地沟油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地沟油等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专项整治虽有一定成效,但仍然是治标未治本。

  邵军认为,“地沟油”背后巨大的经济利润空间是其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据悉,从餐厨垃圾提炼1吨“地沟油”,提炼、分离操作容易,成本仅需300元,售价只是合格食用油的一半。其二,执法部门多头管理、监管不力,据了解,“地沟油”的监管涉及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公安和建设等多个部门,但究竟由哪个部门具体牵头操作,以及具体负责哪些职责,尚不明确,在现实中分工变成了分家,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无责,导致监管不力,同时检测技术也有待提升。其三,回收困难也是其中一个问题,回收面广、回收费用高,餐饮企业参与度不高,处理餐厨垃圾需要企业支付处理费用,有个别餐饮企业甚至在利益驱使下直接与“地沟油”制造者形成合作关系。

  建议:实行餐饮垃圾有偿回收定点提炼

  邵军建议,要实行餐饮垃圾有偿回收、定点提炼制度,要求餐饮企业开业必须具备“已与废油回收公司签订收运合同”、“已有符合标准的废油存储设备”准入条件。同时,提倡家庭使用小容器废油容器,在社区、街道、公共场所设置大面积废油容器,以供集中回收。

  同时,食品安全检验部门对市场上的食用油进行严格的抽检和常态化专项检查。环保部门对泔水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监控餐饮企业厨余和泔水去向。公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地沟油掏捞、粗加工、收购倒卖的从业人员,及时侦办。环卫部门要对可能产出地沟油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垃圾运输车辆可以用回收的生物柴油驱动。工商部门严格审核,避免个体油老板借着“正规回收企业”的名义,将废弃油脂卖进非正规渠道,并把好餐饮企业发放营业执照的关口。

  此外要建立和健全处理废弃油脂的法律或规定,对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加以重罚,地沟油制造者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乃至生命;使用者要付出企业关门或退出行业的代价;执法者不严要付出政治代价。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提高犯罪以及不作为的成本。
(责任编辑:UN913)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