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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言调物业费缓“保安荒” 服务分层依价异

2012年01月16日09:15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徐运

  缓解"保安荒" 物业收费先调整

  业主和物业可协商定价,根据收费标准提供不同层次服务

  晨报记者 徐运

  在两会会场上,市人大代表朱志荣坦言由于收入低、工作累,目前小区保安人员的流动率很高,尤其在岁末年初,更容易出现“保安荒”。他认为,应从根源即物业收费机制方面做文章,建立一种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协商和选择机制,互相协商根据不同的收费标准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

  保安岗位流动性极高

  眼下,上海不少物业公司纷纷遇到同样问题:需要保安的客户很多,但他们只愿意出很低的费用,相当一部分运营和维护的压力自然转嫁到物业公司。只有一些年纪较大的人肯做保安,即便这样公司也承担颇大风险,担心他们在工作中突发意外,一旦发生工伤、疾病等状况,对公司、保安个人以及小区居民三方的影响都很大。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中高端小区保安人员的年流动率在50%至60%,而那些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小区保安流动率可能更高。

  据沪上几家知名物业公司介绍,保安的工作累,工资相对其他行业又低很多,很多人都不愿意干,人手一直十分紧张。未来5年,随着各区商务楼宇及新建居民住宅区不断涌现,这一现状短期内比较突出。

  朱志荣建议,加快物业收费机制的调整,保证保安、保洁工等服务人员的收入。

  建物业费协商选择机制

  物业费调整,历来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敏感话题。一旦要调物业费,要么是业委会“下台”,要么就是物业公司被“炒鱿鱼”。然而,在人力资源成本不断攀升的市场环境中,物业公司负债接盘、亏本运营的案例比比皆是。

  朱志荣说:“物业收费价格机制调整不等于涨价,而是建立一种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协商和选择机制,互相协商根据不同的收费标准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

  “举个例子,如果业主同意聘用月薪三四千元的身强力壮的年轻保安,且提供夜间巡逻服务,那么收费就较高;如果业主只同意聘用月薪一两千元的中老年人,每天就看门、收快递,收费就低。”

  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出台后,物业费的“坚冰”逐渐被打破物业费可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朱志荣说,理想的模式是,业委会可以委托第三方测算小区的物业费处于什么样的价格比较合理,再向社会招投标。“假如评估机构确定某小区合理的物业收费是每月每平方米4.5元,那么,业委会就按照这个标准对外招标,物业公司如果觉得自己能做下来,就来‘应聘’”。这样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实际就成了雇佣关系,业主某种程度上也就成为本小区的“老板”。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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