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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打讨薪旗号敲诈38万 仗此谋生已多次得逞

2012年01月18日19:35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于涛 朱六一 杨敏 孙莹

  本报讯(通讯员于涛 朱六一 杨敏 记者孙莹)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又成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也有人,利用农民工“讨薪”的方式,敲诈勒索。在石景山区一建筑工地,几名男子虚报农民工名单、工时,组织150余人以讨薪、维权为名,多要工资款38万元,敲诈勒索。记者昨日获悉,石景山检察院已将嫌疑人批准逮捕。

  经检察机关查明,2011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张某、李某等人,组织150余人在石景山区“二管厂”经济适用房建筑工地,以讨薪、维权为名,虚报施工工人名单、工时,向安徽芜湖鲁班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索要工资款45万余元。而事实上,这些人中只有36名工人在工地干过活,应付工资款仅为7万余元。

  据检察官介绍,包工头王某与工程分包商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后,组织工人施工。一开工,王某就开始布局:他不断更换工人到工地干活,甚至混入从来不干活的人。由于工地不对工人进行核对,王某得以虚报人数和工时。

  王某故意让工人不按合同和施工要求施工。等工地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让工人停工时,被王某组织来的“队伍”已经多达150余人。王某支使同伙,带领工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共计45万余元。而事实上,劳务分包方整个项目的工程款只有37万元。

  劳务分包商拒绝支付后,几名犯罪嫌疑人就煽动工人打电话举报,并在工地闹事。检察官说,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这个方法是老乡告诉他的。王某用这种方式在一年中已经参与敲诈三次。王某的同案嫌疑人也多次以相同方法在丰台、房山、朝阳等区县恶意讨薪敲诈勒索。这种犯罪方式俨然已成为这伙人的谋生手段。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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