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18日电 (记者 毛一竹) 记者从广东省委组织部18日举行的市县换届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1年广东省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已圆满结束。到2012年1月,市县两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顺利完成,20个市和121个县(市、区)领导班子全部选举产生。
2011年是广东省市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年,除深圳市已于2010年换届外,广州市和19个地级市、121个县(市、区)领导班子都进行了换届。广东省委批复的20个市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和各地级以上市委批复的县级人事安排方案全部实现,组织提名的人选均高票当选。
本次换届中,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存德介绍,20个市新一届党政班子共配备43岁以下干部51人,其中40岁以下22人;最年轻的市委书记43岁、市长41岁,最年轻的市领导班子副职34岁。121个县新一届党政班子共配备40岁以下正职17人,35岁左右干部248人,最年轻的县长29岁。
林存德说,大力选拔年轻干部是本次换届的重要任务。根据省委出台的文件规定,市级领导班子必须配备两名43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县级党政班子必须配备两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个别地方没有推荐年轻干部的,由省委组织部进行统一调换。而年轻干部的配备能够实现突破,得益于各级党委长期坚持对年轻干部的培养。
广东省委组织部介绍,2011年是市县干部交流人数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20个市交流任职共117人,其中省直交流到市34人,市交流到省直37人;市与市之间交流46人;121个县交流任职共767人,其中市直交流到县238人,县交流到市直252人;县与县之间交流277人。
林存德告诉记者,市一级党政正职交流中,30名市级书记、市长都不是在本人成长地任职;换届中新提拔到市级领导班子的,除工作特殊需要以外,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新任的“五长”,即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除了不能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外,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比较长的,也列入交流范畴。
作者:毛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