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斯 李洁)记者从北京市住房保障部门和规划部门了解到,新建公租房项目将适当提高配套标准,包括增加商业设施、室内外活动场地面积等,超过商品房。
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本市严格落实公租房优惠支持政策,其中,在公租房的土地供应、财政资金保障、规划指标控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
如优先安排储备土地、资金用于公租房建设,扩大住宅项目配建比例。同时,还适当提高公租房项目教育、医疗、商业等规划配套标准。据了解,提高公租房配套标准是指相对于普通住宅(包括商品房)实行的“千人指标”之上,增加一些公建面积。
市住保办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公租房项目居住人口流动性大,密度相对高,因此要提高服务功能,配套的商业设施面积也要相应增加。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租房根据国务院2011年提出的“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的要求,户型相对于普通住宅,可能没有起居室的设计,因此要求小区的公共配套增加一些活动用房,包括室内外活动场地等。
据了解,公租房项目还存在长期运营管理问题,多建的公建可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弥补部分运营成本。
提高指标并没具体要求多少建筑面积,而是针对不同的项目进行规划,在满足公租房套数的要求下可灵活掌握。此前北京进行保障房设计展览时,展出的公租房项目已提高了配套指标,从2011年12月起,明确要求未来所有新建项目将提高配套指标。
部分现行“北京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设计指标”内容(单位:平方米)
类别 3万~5万人居住小区 0.7万~2万人居住小区
“千人指标”建筑面积 “千人指标”建筑面积
教育 1155~1260 938~1027
医疗卫生 74 24
文化体育 220 220
商业服务(包括菜市场等) 700 400
社区管理服务 125~165 60~80
社会福利 140~150 110
交通 30 30
市政公用 321~597 238~514
总计 2765~3196 2020~2405
注:本指标按居住人口规模(或建设规模)分为3万~5万人、0.7万~2万人、0.3万~0.5万人和居住建设项目四级。居住人口规模0.7万人以下和2万~3万人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按插入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