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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污染事件一批责任人被处理 河池副市长遭记过

2012年02月04日15:35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追踪

  据新华社电 记者3日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雷永达说,事件发生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责令河池市委、市政府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决定对以下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其中,河池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文纲,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作为市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雷永达说,对这次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继续深入调查,对严重失职、渎职或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等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绝不迁就,坚决予以严惩。

(责任编辑:车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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