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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内将变暂住证为居住证 节假日高速应免费

2012年02月08日12:36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2月6日电 (记者 常红) 2012年地方两会相继召开,地方代表委员们就住房、交通、户籍、校车等百姓关注的问题提出建议。广东政协委员提出应将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租房范围;江苏吉林两地代表委员建议重大节假日期间,高速路应取消收费;北京市副市长称北京年内或将开始变暂住证为居住证;广东省政协委员认为,商品房限购违背市场规律,应该取消“限购令”;安徽省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应出资配置校车;河北省人大代表认为,校车享有更大路权有一定难度,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

  广东省政协委员:

  新就业大学生应纳入公租房

  在广东两会召开期间,广东省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提案,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明确纳入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关于尽早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提案》指出,一是房租负担重。2011年广东省大专以上毕业生约40万人,入职平均月薪约为2500元,而房租一般需要500-1000元/月,除了生活基本开支之外,薪水所剩无几。二是购房压力大。由于近年来物价水平上涨,房价持续走高,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大学毕业生若要通过购房解决其住房问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实现。三是居住环境差。目前大多数大学毕业生都选择在城中村租房,而城中村房屋混杂,治安混乱,卫生条件较恶劣,容易影响身心健康。

  针对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住房状况及影响,《提案》提出了三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性的对策和建议:一是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明确纳入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二是明确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公租房申请条件,建立合理的轮候制度;三是为符合条件的、自行解决住房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提供租赁补贴。

  江苏吉林政协委员:

  推行节假日高速免费通行

  据了解,今年春节,吉林、河南、山东、陕西、内蒙古等地都实施了高速公路春节免收过路费的政策,受到了各界的关注。一些返乡的市民表示,既然免费是为了让百姓受益,应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让更多、更长的高速公路免费时段在春运高峰时呈现给民众,这才是民众真正的期望。

  “虽然中国已经建成8万公里世界第二大的高速公路网,不过大部分公路在春运期间照常收费,限制了高速能力的发挥。高速在春节推行免费集中在除夕至初二早上,时间段很短,此时早已过了返乡高峰,也不是返程高峰,这样的公路免费实际上对解决春运问题没有太大的效果。”吉林省政协委员赵万第认为,应扩大免费通行的时间段,逐渐由春节扩大到其他法定假日如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吉林省政协委员南亿也同样建议,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应该开设返乡免费通道,对所有返乡的车辆予以全部免费放行。在节假日车流量剧增时,也可以实施“免费通行令”,以保持高速公路车流高速高效。

  除吉林省外,江苏省政协委员也联名提议收费公路节假日应免费。2月1日,江苏省政协委员、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主任医师薛涛表示,将联名提案建议,江苏境内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免费放行。

  北京市副市长:

  北京年内将开始变暂住证为居住证

  在1月份北京两会上,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介绍,目前居住证制度正在调研,内容包括年龄结构,人口数量,从事职业,目前暂住情况等,北京居住证制度最快有望今年出台。

  《北京市“十二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北京将启动户籍改革试点,逐渐过渡到居民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刘敬民表示,居住证与目前的暂住证有区别,居住证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与暂住证不同在于居住证将普遍实行,暂住证主要是务工人员。另外,在北京享受的资源、公共服务等方面也会有不同。

  在京沪广深四个外来人口最多的一线城市中,北京市是唯一居住证尚未实现的城市。目前,上海、广东等省市已陆续实行居住证制度。在上海,持有居住证满7年者,可以申办上海户口。在广东,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满7年以上,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广东省政协委员:

  限购让活钱变死钱 应取消“限购令”

  房价一向是两会期间的热门话题,但今年广东省政协经济界分组讨论上,房企老板委员鲜有人谈论房价。不过限购政策和保障房问题倒成为关注焦点,有委员认为限购令“让钱变死钱,不利于拉动内需”,有委员建议要对保障房住户进行资料大公开,让社会监督。

  广东政协委员徐森直指限购不利于拉动内需。“现在有钱,却股市不敢进,房子不让买,这是很大的问题。”

  广东省政府参事刘昌谋在省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也谈到“限购”是不符合市场经济,批评国家对房地产行业严重缺乏连贯性政策。住房本来是人们的基本需求,现在成了暴发户财富的体现,成了奢侈品、收藏品。刘昌谋建议,应保证人们对居住的基本需求,但同时要尊重市场经济,要允许有钱人买房,“限购不符合市场经济,应该取消”。

  教育部回应:

  正在制定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异地高考问题”在2011年两会上是最被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之一,这一点今年被写入了2012年教育部的工作要点。

  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接受采访时说:“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逐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这条新闻引起网民高度关注。2011年3月28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表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方案将于“十二五”期间出台。

  2012年2月2日,教育部发布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写入酝酿已久的高考改革,并明确将制定发布改革方案,包括制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定向就业招生工作方案。此外,今年还将制定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教育部指出,要切实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就读。

  安徽、江苏、河北代表委员:

  政府应出资配置校车 校车路权较难保障

  校车安全不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面对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都来关注的问题。

  2012年安徽省两会上,安徽省政协委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主任、副教授汪洪杰针对校车安全问题表示,“2011年几次校车事故让人很痛心,政府应当在校车上有所投入。”汪洪杰认为应由政府出资,给中小学和幼儿园统一配置校车。希望提议能推进合肥乃至安徽省的校车安全。

  江苏常州政协委员施轶华提出,应积极探索校车租赁模式,打造放心校车。施轶华建议,可调动社会资源,由租赁公司出资,政府统一采购标准校车,并建立校车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买校车的钱,今后由财政分期支付本金及利息。将这些标准校车投放学校进行使用的同时,政府要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及政策,对社会资源参与校车租赁业务给予专项补贴等激励政策。采用信息化的手段科学调配和跟踪校车运行情况,及时优化线路和时点。

  关于校车享有公交车的路权,河北省人大代表、邯郸市公安局局长李桂洪表示:“交警有路面执法权,但无法参与校车的全程监管,仅凭罚款很难解决根本问题。而给予校车更大路权,其尺度与执法标准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他认为,校车安全能否落到实处,最重要的在于清晰界定校车管理的权属问题,权责明确,贯彻落实才会有保证。

  作者:常红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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