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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拉客女邀人进店消费 拉来劫匪被抢全部积蓄

2012年02月23日02:5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丽娜

  歌厅拉客女郎陈某怎么也没想到,她拉来的客人竟是两名劫匪。记者昨天从门头沟法院获悉,男子王某因涉嫌抢劫罪,在潜逃15年后落网,目前已被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1996年4月中旬,王某伙同刘某等人(已判刑)预谋实施抢劫。同月21日,王某等人窜至西城区某迪厅,选中一名拉客女郎陈某为抢劫对象。王某等人将陈某带上车,当陈某反抗时,王某持刀扎伤陈某的大腿。当晚,王某等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陈某说出其存放钱物地点及密码,后抢走陈某人民币4200余元和美元105元、金手链等物,并用存折取走7900元。最终,王某分得赃款4000余元。

  去年底,潜逃了15年、已组建家庭的王某因一起抢劫案件被抓获归案。王某交代,他认为拉客女郎来钱容易、身上携带现金,便假装被拉客女郎招揽前往歌厅消费。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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