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陈杨
四个孙子均参加过无偿献血两次以上,然而八旬的奶奶需输血缓解病情时,却被告知家人要“互助献血”才能调配血液,“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享受免费用血”无法兑现,让当事人十分疑惑。事实上,近年类似事件频频发生,不少市民担心当“用血优惠政策”遇上“血荒”,会如“一纸空文”。
献血证“取不回”400毫升血
市民袁先生在微博发表了一段经历:“奶奶病了要输血,医院说,没有。赶紧翻出当年的几个献血证明,记得当初捐血时的承诺:家人有需要时,凭证可以优先免费用血。不料,现在要用血,必须要再去捐等量的血,然后再来花钱买血……”
昨日,袁先生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天前,他奶奶李老太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被确诊患上重度贫血,需要输两个单位(400毫升)B型血纠正。但医生称,需要再次献血(亲属之间互助献血)才能调配备血。“说我奶奶的情况,暂不符合供血要求”。据袁先生介绍,其曾于1997年、2002年到献血点无偿献血,而他的堂弟也分别于2003年、2007年、2012年三次无偿献血。“奶奶六个孙子,四个献过血,作为直系亲属的奶奶应该能无偿用血。”袁先生说。
奶奶非“直系亲属”无优惠
昨日,新快报记者从医院方面了解到,李老太的贫血症状尚未达危急程度,医务科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急症病人需要输血,可以马上安排。但目前血液供应紧张的现象已席卷全国,院方认为,“李老太暂不符合供血要求,是因为未达到急需输血的指征(一般指‘手术适应症’)。”该负责人表示,医院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按照有指征的病人先治疗为原则,输血病情轻重缓急来进行。
昨日下午,袁先生前往广州市血液中心捐献了两个单位的血,李老太所需要的血液将通过“互助献血”申请表,尽快调配。不过,广州市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表示:按照《广州献血管理条例》,享受献血优惠的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为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无纳入优惠政策。“广东拟将血液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外祖父母、祖父母等的血液使用费可望纳入医保报销”。
择期手术几乎都要自己备血
广州临床“互助献血”比例增加到10%
新快报讯 记者从广州市血液中心获悉,去年上半年,受“郭美美事件”影响,无偿献血量确有下降,广州临床用血的“互助献血”比例增长,占到10%。尽管如此,90%临床血皆采集于街头献血车及献血点。
家属被告知需“互助献血”的情况,每天都在广州各大医院出现。虽然《献血法》提到,医院可鼓励家属互助献血,但医生的“鼓励”,在病人及其亲友耳中却如同一种“交易”,甚至是“威胁”。
海珠区某三甲医院心脏外科主任告诉新快报记者,心脏外科是医院供血量较大的科室,近一两年来,临床用血供不应求,“如果择期进行心脏手术的患者没有备好血液,医院只能推迟手术”。
“无偿捐出的血液,竟要花钱买回来,哪有这样的道理?”有网友认为无偿献血、用血规定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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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献血十多年丈夫手术用血遭拒
新快报讯据报道,浙江温州一位社区主任王女士十多年间累计献血达1600毫升。今年初,其丈夫因手术需用血时,温州市血液中心却拒绝直接提供,而要求王女士“先献血”,但此时,王女士的年龄已经超过55周岁的献血年限。
温州市中心血站站长陈筱华接受采访时表示,血库用血正常时,持献血证者或者家属可优先使用,但在血非常紧张状况下,血站方面会鼓励献血者或者其他家属等再献血,这是“互助献血”。该站副站长黄国永也解释:“并非工作人员故意不让王女士取血,而是当时的存血实在太紧张。”
4月26日,陈筱华与黄国永两人因此事被免职。陈筱华其后表示,服从温州市卫生局党委的决定,但她认为个人在此事上并无过失。有网友认为,免除两位负责人并不能解决血站缺血现实,应探寻“造血机制”。 (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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