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徐娜 李佳文
韩志鹏在听证会上提出新方案
“听证会又一次开成了听涨会。”在昨日召开的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上,第七个发言的韩志鹏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但听证会是一个公共决策的必须过程,我今天带来了两套方案。”他的方案中提出,实行阶梯电价后,用电多了要多交钱作为“惩罚”,但如果用电少了,也应该降低电价作为“奖励”。这条建议获得了多位代表的共鸣。
“下调第一档电价以示奖励”
省物价局提出的两套方案,都是将月用电量划为三档;第一档电价不变,第二档涨5分钱,第三档涨3毛钱。韩志鹏提出的方案一则是这样的:第一档电价每度下调5分钱,第二档不变,第三档上涨2毛钱。具体来说,夏季第一档电量为0~220度,第二档为221度~400度,超过400度为第三档;非夏季时段,第一档电量为0~140度,第二档电量为141~300度,超过300度为第三档。
这套方案的亮点在于对第一档电价做了下调。韩志鹏特别解释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阶梯式,而阶梯是可上可下的,同时这也是一种调节手段。”
“少用电应当有奖励”的建议,不止韩志鹏一人提出。消费者参加人陈伟雄说:“一个好的制度要包含激励,只有罚没有奖容易造成人心涣散。我建议,阶梯电价方案也要有奖有惩。用电只到第一档80%的,每度减4分钱,用电只到第一档50%的,每度减5分钱。有奖励能鼓励更多的人节约用电。”消费者参加人曾文耀建议,干脆再增加一档,将阶梯电价分为四档:“第一档电量的电价便宜5分到1毛钱,第二档电价不变,第三档涨5分钱,第四档涨3毛钱。”
建议广州单独召开电价听证
韩志鹏的“方案二”是一个建议:另行制定广州居民电价听证方案,必要的话,对广州试行阶梯电价另行召开听证会。他的理由有两条:“本次听证会号称以80%的覆盖率确定全省居民基准电量,但广州居民的用电水平远远高于全省水平。如果执行省物价局提出的方案,广州将有大部分居民受到影响。这种‘一刀切’的80%,对广州居民非常不公平、不公正。”而且,广州确实有“资格”另开听证会:“广州供电局的供电量相当于广东电网,它从广东电网中分离出去了,为什么不可以允许广州根据情况,执行有别于其他地区的电价呢?”
不过,他的说法,引起来自深圳的消费者代表梅先玲的强烈反对:“如果广州另开听证会,那深圳可不可以呢?深圳居民的用电量也很大,深圳供电局也从广东电网中分离出来了。”她认为,搞地区性差异,不利于阶梯电价的实行。
有别于月度和季节性方案,多位代表建议:
可以学习北京上海以年度总量算电费
不同于月度和季节性方案,北京和上海阶梯电价听证会上,“年度方案”备受青睐。以上海市为例,第一档电量水平上限为每户每年3120度,第二档为3120~4800度,第三档为超过4800度。在昨日的广东省阶梯电价听证会上,就有多位代表建议,可以学习北京上海,以年度总量来计算电费。
省消协推荐代表陈北元表示:“年度方案的好处是,可以把所有季节性的差异涵盖进去。用电额就好像承包一样,一年给每户居民这么多度电,每户居民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去调整。老百姓增加了很大的用电自主权,更合理。”在听证会最后的补充发言环节,他还抢咪,特意强调:“多数听证代表赞同方案二,方案一年度用电2520度,方案二2460度,方案二比方案一减少了60度,这很不可思议。选择方案二,把用电度数降低了!广州深圳的居民用电量不比北京上海少,上海比广州的年度电量整整多了660度!”他再次强调,照此计算,广东的第一档电量,夏季应提高到300度,非夏季也要在200度以上。
不过,也有代表担心,以年为单位的核算方式在一些流动人口多的城市难以操作。“例如深圳,消费程度高,有很多流动人口可能呆不到一年就走了,谁去核算他们电费呢?”梅先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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