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广东召开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新华社发
晶报广州5月16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岳佳综)16日下午,广东省物价局在广州市组织召开广东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会上方案未获得一致赞同,大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方案中首档电量过低,未考虑广东地区实际情况,应适度提高。
方案: 用电量分三档 分档递增 在会上,省物价局提出了两套听证方案:
方案一全年实行统一的电量分档标准,第一档每户每月0-210度的用电量,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每户每月211-43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每户每月431度以上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方案二将阶梯电价的分档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5-10月):第一档每户每月0-240度的用电量;第二档每户每月241-600度的用电量;第三档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每户每月0-170度的用电量;第二档每户每月171-400度的用电量;第三档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第一档电量不提价,二、三档涨价幅度与方案一相同。
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广东省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听证: 首档电量如何得出? 听证会上有温和的意见,也有尖锐的言辞。来自华南师范大学的伍劲松代表开始了“炮轰”,他认为听证方案存在“重大问题”!伍劲松提出,试行阶梯电价对象仅限于居民用户,这不适当!根据我国节约能源法,强调非居民用户承担节能减排的主要义务。方案以节约能源减排为理由,对象搞错了,必须全面考虑将非居民用户全面纳入实施范畴,才符合节约能源的精神。
消费者代表陈伟雄认为方案一第一档设置比较低,广州、深圳GDP加起来远比上海高,发达地区生活标准应该更高,基准电价标准不应比上海低。有市民打电话给他,根据市民生活的实际数据,他计算出广东居民夏天最低278度左右,冬天最低177度左右,如果用暖气则达到417度左右,“因为现在是老龄化社会,老人很多都需要用暖气。”他同时指出,方案一、方案二都没达到奖少惩多的激励节能减排的效果,奖惩不明,人心涣散!应对用电有奖惩,如果用电少于一档的80%、50%,可以相应给予奖励。
“方案中没有看到首档电量是如何得出,是不是真的能覆盖80%的用户,群众是不是被平均了?”听证代表、广东省政协委员刘涛表示,许多群众向他反映两套方案首档电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还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方案对每户家庭的电量采取“一刀切”,几代同堂家庭和两三口人家庭基准电量相同的做法不合理,建议适当增加人口较多家庭的电量基数,或按家庭人口数量设定不同的电量标准;但也有人认为家庭人口核实难度大,且居住人数容易变化,操作难度大。
有广州市听证代表也建议,在首档用电量以内,电价应降低0.04元至0.05元。
此外,有的人建议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以方便居民根据其自身季节用电差异合理安排用电;建议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基数实行动态调整,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用电量会逐步上升,阶梯电价的电量基数标准也应相应提高。
省物价局: 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方案 对这些意见,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参加人提出的意见,汇总整理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阶梯电价方案。定价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这两套方案,首档标准都定得太低,这对深圳、广州这些大城市居民而言,显得不公平。深圳作为南方城市,夏季持续时间长,开空调的时间长,耗电量也会较大。夏季高温期,家庭用电量一个月超过500度是很正常的。按照这两套方案,一个家庭,只要夏季开空调,用电量就会超过首档电量,这就意味着大多数深圳家庭要多掏电费。”
深圳市民张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意见集纳 第一档设置比较低,广州、深圳GDP加起来远比上海高,发达地区生活标准应该更高,基准电价标准不应比上海低;
方案以节约能源减排为理由,对象搞错了,必须全面考虑将非居民用户全面纳入实施范畴,才符合节约能源的精神;
对每户家庭的电量采取“一刀切”,几代同堂家庭和两三口人家庭基准电量相同的做法不合理;
用电量在首档电量以内的居民用户,电价应该下调;
应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以方便居民根据其自身季节用电差异合理安排用电。
首档电量 北京
阶梯电价方案的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30度或240度
上海
获大部分听证代表同意的年度方案是月均首档电量为260度
广东
每户每月210度的用电量(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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