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电子屏关于“先看病,后付费”的提示。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李瑛):如今“看病难,看病贵”普遍成为老百姓最伤不起的事情,幸福的济宁人们却再也不用为此发愁,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率先实行了“先看病、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了生命的“绿色通道”。
2012年5月16日,“第八届网络媒体山东行”一行记者来到了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实地采访。详细了解该模式的运行情况。
据悉,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11年6月16日制定 “先看病,后付费”工作方案;2011年9月1日在全院所有科室全面实施。
主任医师李伟介绍说:“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杀及其它各种外伤)患者和“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来我院住院治疗时无须再交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医保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患者或家属身份证),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医院规定对“先看病后付费”患者应严格执行医保或新农合用药目录内用药和耗材。确实需要应用目录外药物及耗材时,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署《自费药品(材料)使用知情同意书》。
对于住院期间医疗费用金额较高患者实行分段结算: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满50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满20000元结算一次,仅交付医疗费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个别困难患者,持所在镇街、村居有关证明,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还款期限原则上为1—2年;对于特困患者,酌情给予费用减免。
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资金问题,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崔涛介绍说:“目前医院联合医保部门实施完善的医保制度,每年三月低之前,保险公司支付上年医疗费用的15%,确保资金回拨到位,同时,实行每月费用及时结算,及时缓解资金问题。”
总结近一年来实施“先看病,后付费”的就医模式取得的体会,济宁市卫生局局长、主任医师焦华告诉记者:“通过实施"先看病,后就医",方便了患者就医,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对于经济不宽裕的患者省却了筹钱的麻烦,避免了由于未付费或暂时无法付费而延误治疗发生。;改善了医患关系,再也没有发生过医患纠纷,避免了社会问题;同时提高了医院公信度,就医人数大大增加。”
“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让群众真正享受医改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该项服务模式的实施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使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树立了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截止目前,济宁市包括城镇医保职工和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人口中超过99%人员已经纳入“先治病,后交钱”的体系范畴,彻底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人们开通了生命的绿色通道。下一步,山东将在全省推行这种模式,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个政策。
医保新农合登记结算处
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实行一站式管理,患者的手续都在住院处办理即可。
作者: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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