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深圳"5·26"重大交通事故
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12名深圳市人大代表昨日获邀旁听案件讨论会
新快报讯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孟广军报道
昨晚8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该院已于当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侯培庆。
5月26日凌晨,深圳滨海大道侨城东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5月2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工作。6月1日,深圳市交警局依法提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侯培庆。
在审查逮捕阶段,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了案卷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询问了相关证人,进行了文证审查,并对公众关注的疑点问题依法严格核实,逐一排除。
昨天上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召开了案件讨论会,全面、细致梳理、讨论本案的事实、证据及定性。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侯培庆醉酒后故意驾驶已摘取车牌的跑车,以道路最高限速三倍的速度,在城市主干道上高速行驶,明知该行为足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仍然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造成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认为,现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充分证明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侯培庆。同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多项补充侦查意见。
为提高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经自愿报名,12名深圳市人大代表获邀全程旁听了6月5日上午的案件讨论会,对检察机关现阶段的处理决定表示认同,对检察人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表示赞赏。
犯罪嫌疑人侯培庆被批准逮捕后,该案将交侦查机关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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