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13日消息(记者舒晶晶)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午,丹东、铁岭两地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就中国足球反赌案开庭,对前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谢亚龙和南勇等人做出一审判决。历时两年多的中国足球反赌案也将就此告一段落。
今天有7起涉及足球系列犯罪案件的11名被告人在4个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宣判,分别是丹东、铁岭、鞍山和沈阳。
丹东中院判决认定谢亚龙非法收受他人的财务合计折合人民币136.38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蔚少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收索取他人财务共计人民币123.6554万元,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足管中心技术部的副主任李冬生今天在丹东接受一审判决,他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另外他还被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共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同时陈洪和高健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在铁岭中院,足管中心主任南勇收受多人给予的现金合计人民币119.6554万元以及手表、项链等物品,为多家足球俱乐部、球员、教练员以及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最后法庭认为其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在鞍山法院,邵文忠在担任原福特宝公司的总经理期间,贪污人民币42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400万元,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邵文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公众比较关注的四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和李明在沈阳中院接受一审判决,申思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祁宏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江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相应的个人的财产的没收。
2009年初足坛反腐正式拉开大幕,公安部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和有关请求,部署辽宁省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王鑫在新加坡非法操纵足球比赛一案,专案组于同年4月在沈阳将王鑫抓获。
接下来一系列足坛官员被警方带走,2010年1月22日,中国足球管理层发生重大人事变动,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南勇、副主任杨一民被免去职务,原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韦迪接替南勇成为足管中心新主任党委书记。
2010年1月27日公安机关公布足球打假反赌案最新进展,南勇、杨一民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3月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证实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裁判委员会原主任张建强因操作足球比赛涉嫌收受贿赂犯罪,经检查机关批准予以依法逮捕。
2010年9月12日公安部依法对谢亚龙、李东升、蔚少辉立案侦查,2012年2月28日起陆续对涉案人员宣判,历时两年多时间,59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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