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连续三天在官网发文为阶梯电价“吹风”后,昨日明确表态,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阶梯电价。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其余省(区、市)均已召开了听证会,各地新方案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
据了解,广东也将按照发改委要求,于7月1日起开始推行。此外,南都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广东省阶梯电价方案或于今日公布,将选用第二种季节方案的改造版,冬夏两个季节的基础电量分别提高20度和30度,此外合表用户电价增幅将下调1分左右,对于低保用户优惠采取即收即退的方式。
南都记者昨日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广东省阶梯电价方案或在今日公布。方案的主要内容就是原先提出的听证方案二,即季节性方案的基础上略作改动。该方案提出,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5月-10月)和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夏季第一档电量为240度,冬季为170度。改动的部分主要是第一档电量,冬夏两季分别提高了20度和30度,第二档不变。
此外,合表用户和公共电量要提价此前也备受争议,在即将公布的方案当中,该部分价格下调了1分钱左右。此前,听证方案中规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经测算,上述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户的提价水平分别为4.43分和4.71分。公共用电量不计入每户分档电量,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电费。
对于低保户和五保户的15度免费电,考虑到主要是保障基本生活,因此在将公布的方案中,度数上未有变化。对于这部分优惠,届时将采取“即收即退”的方式,而非此前预计的“先收后退”,即在当月缴费时缴纳的就为优惠后的电费。
而对于考虑家庭人口数的建议此次则未被采纳。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妥善处理家庭人口差异问题。有些地方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甄别和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有些地方让这部分居民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或者执行合表用户电价。
方案三大变动 1
冬夏基础电量分别提高20度和30度
2
合表用户电价增幅下调1分左右
3
低保用户优惠即收即退
原听证方案二 第一档电量夏季240度,非夏季170度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240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241-600度,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170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171-40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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