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发起式基金获受理
本报讯(记者 窦红梅)证监会网站发布的最新基金申报公示表显示,目前已有鹏华基金、天弘基金与国金通用基金3家公司分别上报了发起式基金的募集申请,备受关注的发起式基金离正式出炉又近了一步。
发起式基金指的是基金的发起资金需来自基金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或高管、基金经理的自有资金,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这些规定将使基金发行人与持有人的利益相捆绑,基金公司和基民有望真正“站在同一条船上”。
今年6月20日,证监会宣布修改基金运作办法中的两项条款,为推出发起式基金预留空间。运作办法第十二条增加内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超过三年;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时,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等。
首批上报发起式基金的鹏华基金相关负责人介绍,发起式基金以明确的基金组织方式,有效地将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利益绑定在一起,实现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
据了解,近期证监会向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下发《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在网上的发布时间为6月24日。而仅仅在一周之后,鹏华等基金就迅速对新规做出反应,并向证监会递交了产品申报材料。不同于其他基金,发起式基金的申报材料中需包含一份特殊的“承诺函”。上述文件中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上报并募集新基金的,从基金托管行、需提交股东、公司、高管以及基金经理等发起资金提供方出具的承诺函,说明其承诺购买的份额及锁定期限。”
记者注意到,鹏华基金上报的发起式基金,是首只明确投资中小企业债券为主要方向的发起式基金。天弘基金上报的也是债券型产品,而国金通用基金上报的为混合型产品。
作者:窦红梅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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